1、二者涉及到的合同方不同。
LDP引入了第三方貿易商,且不需要買方(采購商)簽署POA,由賣方(供應商)提供進口公司來進行進口清關。
而DDP是收貨人直接清關,賣方承擔很大的責任,提供進口許可證,負擔所有進口關稅,包括美國海關查驗費用及因貨物進口并交付買方而需支付的任何其他捐稅或額外費用。
2、二者涵蓋范圍不同。
LDP主要出現在與美國客戶交易時會接觸到,并且服裝方面涉及的比較多。因為服裝出口到美國,是需要配額的。
DDP辦理完進口清關手續后,將貨物運輸至買方指定的地點,
總的來說ddp是完稅后交貨,是“到貨合同”,具體到目的港口及進口國內地,賣方要承擔到該地點之前的一切風險和費用。ldp還是屬于c組貿易術語,還是“裝運合同”,保險只是代買方買,實際風險承擔還是賣方,landed
ty
paid
字面上理解是指完稅后到港,但是不能改變風險劃分
L.D.P ( landed ty paid) 是貿易條件的一種,同由賣方納完進口稅的碼頭交貨價相同,賣方自負風險及費用,提供進口許可證,負擔任何進口稅捐,包括海關驗關費用,及因貨物進口并交付買方而須支付的任何其他捐稅或費用。買方不承擔任何因交易而產生的風險,就是說,出了事自己承擔
LDP:landed ty paid 是貿易術語里的一種
一般這個是賣方承擔責任很大的一中
賣方除了要負責出口方的清關,保險,運費等,還要負責進口國的清關
CIF術語的中譯名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其原文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術語成交,貨價的構成因素中包括從裝運港至約定目的的港的通常運費和約定的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