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本市支援外地建設退休(職)回滬定居人員幫困補助標準的通知》
各區縣總工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財政局:
為進一步緩解本市支援外地建設退休(職)回滬定居人員的實際生活困難,經研究并報請市政府同意,現就調整上述人員幫困補助標準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幫困補助標準
1.月養老待遇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原每人每月生活補助100元,現調整為120元;月養老待遇在2000元以上的,原每人每月生活補助50元,現調整為70元。 2.節日補助標準維持不變,即“春節”節日補助每人每次500元;“勞動節”、“國慶節”節日補助每人每次200元。 3.分檔幫困補助標準調整為:月養老待遇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每月補足到1000元后再補助70元;月養老待遇在1001—1500元的,每月補助40元。
二、實施時間
已領取2013年第一季度幫困補助的人員,從2013年第二季度起,按本通知規定的標準發放。 2013年新申請幫困補助并經復核同意,尚未領取幫困補助的人員,從申請正式受理之日的當月起,按本通知規定的標準發放。
三、其他事項
幫困補助申請、受理、發放、補助資金的來源及撥付方式,仍按原辦法執行。 具體實施細則由市總工會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制定。
法律依據:
《關于調整本市支援外地建設退休(職)回滬定居人員幫困補助標準的通知》
各區縣總工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財政局:
為進一步緩解本市支援外地建設退休(職)回滬定居人員的實際生活困難,經研究并報請市政府同意,現就調整上述人員幫困補助標準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幫困補助標準
1.月養老待遇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原每人每月生活補助100元,現調整為120元;月養老待遇在2000元以上的,原每人每月生活補助50元,現調整為70元。 2.節日補助標準維持不變,即“春節”節日補助每人每次500元;“勞動節”、“國慶節”節日補助每人每次200元。 3.分檔幫困補助標準調整為:月養老待遇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每月補足到1000元后再補助70元;月養老待遇在1001—1500元的,每月補助40元。
二、實施時間
已領取2013年第一季度幫困補助的人員,從2013年第二季度起,按本通知規定的標準發放。 2013年新申請幫困補助并經復核同意,尚未領取幫困補助的人員,從申請正式受理之日的當月起,按本通知規定的標準發放。
三、其他事項
幫困補助申請、受理、發放、補助資金的來源及撥付方式,仍按原辦法執行。 具體實施細則由市總工會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制定。
如果您是支援外地建設退休未回滬的人員,且沒有享受上海的幫困政策,您可以考慮以下幾種途徑:
1. 聯系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社區,了解具體的幫困政策和申請流程。
2. 買粉絲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機構,了解是否有相關社保政策可以享受。
3. 如果您曾經在上海市外工作過,并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您可以買粉絲當地社保機構,了解是否有相關社保政策可以享受。
總之,具體的幫困政策需要根據您的具體情況來確定。建議您詳細了解相關政策和流程,以便能夠順利享受到應有的幫困待遇。
上海異地退休回滬補貼標準具體如下:
1、上海市支援外地建設退休(職)回滬定居人員幫困補貼標準是按照月養老金待遇的高低分為高低兩檔,月養老金待遇在3300元以下的,每人每月補貼280元。
2、月養老待遇在330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補助230元。
上海市,簡稱“滬”或“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直轄市。
不需要下載,我來告知你
你現在只要帶上回滬定居人員的身份證原件(已落戶變成了上海戶籍)和復印件,退休證原件和復印件、當年你的上海戶籍遷出證明原件(由當初你遷出上海時的戶籍派出所出具)、戶口報入上海后的戶口本地址頁及本人頁復印件、近期的養老收入證明(即你的養老金銀行卡,上面必須是收入行,前寫“養老”或“社保”,如不是,就較麻煩,要填張表回你原單位所屬社保中心蓋章證明),只要你自己先辦全了,到你戶籍所在地社區服務中心辦理就行了,他會給你一份幫困補助申請表,只要化5分鐘就填妥了
不需要下載哦!
本市支援外地建設退休(職)回滬定居人員幫困補助復核表,但是圖片格式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