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是終點站交貨,DAP是目的地交貨,就是說DAT貿易術語下,賣方把貨運到目的港交給買方就可以了,而DAP貿易術語下,要把貨物運到買方指定的地點,如買方工廠等地,簡單說,就是DAP比DAT負責的路線長,但在保險、清關手續、風險轉移點、運輸等方面兩者都是一樣的
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insert named terminal at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貨+指定目的地如:DAT DUB AIRPORT
A.賣方須負責
風險轉移:賣方承擔將貨物交至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之前的一切風險。
費用負擔:貨物運抵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買方處置前一切成本及費用.
單據提供:1.商業發票2.官方及其他正式出口文件3.小提單及/或一般運送單據4.
協助買方取得輸入貨物而須由發貨國簽發的文件
貨物交付:賣方應于規定的期限內負擔所有風險及費用直到貨物運抵『指定目的
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買方處置為止。
B.買方負責
待貨物交買方處置后其一切風險及費用全歸買方自行負責。
DDP :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稅訖交貨條件/己完稅后交貨條件+指定目的地如:DDP Dallas
A.賣方須負責
風險轉移:貨物在目的地于送達之運輸工具上交買方處置為止。
費用負擔:貨物運抵指定目的地于送達之運輸工具上,稅訖交買方處置前一切成
本及費用.
單據提供:1.商業發票2.官方及其他正式出口、進口過境他國文件3.小提單及/或
一般運送單據
貨物交付:賣方應于規定的期限內負擔所有風險及費用直到貨物運抵指定目的地
于送達之運輸工具上,并辦妥貨物進口通關手續及繳清各種進口稅費后,交買方或
其指定人處置
B.買方負責
買方僅須負責將貨物自送達之運輸工具上卸下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
交貨
DDP(delivered ty paid) 完稅后交貨
DAT貿易術語一般指邊境交貨。
邊境交貨,是指賣方將貨物送到買方指定的邊境地點,并辦妥貨物出口清關手續,承擔將貨物運抵邊境上的指定地點所需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邊境交貨
A賣方義務
1、A1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
賣方必須提供符合銷售合同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信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憑證。
2、A2許可證其他許可和手續
賣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或其他必要文件,以便將貨物交經買方處置,并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并運至指定的邊境交貨地點以及從他國過境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3、A3運輸合同與保險合同
也就意味著當貨物從任何到達的交通工具上卸至買方指定的港口碼頭或者指定的地點,并在買方處置時,賣方即完成交貨。進口清關手續則由買方辦理。
根據新改變得通則明細顯示,據專業人士稱,DAT和DAP兩個新貿易術語有助船舶管理公司弄清碼頭處理費的責任方。現時常有買方在貨物到港后,投訴被要求雙重繳付碼頭處理費,一是來自賣方,一是來自船公司,而新通則明確了貨物買賣方支付碼頭處理費的責任。
擴展資料:
DAT貿易術語與DEQ的區別
DAT術語,英文全稱為:delivered at terminal,也叫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貨。
是指賣方已經用運輸工具把貨物運送到達目的地,并將貨物卸載到目的地指定的終點站后交由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
在DAT術語條款下,買賣雙方所承擔的義務分別為:
賣方的義務:賣方承擔用運輸工具把貨物運送到達目的地,并將貨物卸載到目的地指定的終點站交付給買方之前的所有風險和費用,包括出口貨物時報關手續和貨物裝船所需的各種費用和風險等等。
買方的義務:買方承擔賣方將貨物卸載到目的地指定的終點站將交付給買方之后的所有風險和費用,包括進口貨物時清關手續和卸載貨物時所需的各種費用和風險等等。
最后,要特別說明一下的,采用DAT術語時,因為是要將貨物卸載到目的地的指定終點站的,但是終點站這個地方包括任何地方,可以是碼頭,可以是倉庫,也可以集裝箱,所以雙方在運輸合同中一定要盡量詳細地說明這個終點站是在目的地的哪里,不然一旦產生風險,對雙方都是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