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北大學保送名單出爐如下:
2022年清華大學保送生擬錄取171人,北京大學保送生擬錄取180人,四川有26人擬保送這兩所名校,其中14人是奧賽國家集訓隊學生,12人是外國語中學優秀畢業生。具體名單如下:
北京大學擬錄取人員名單(14人):
陳浩楠(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學——奧賽國家集訓隊——物理學類)
陳相儒(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學——奧賽國家集訓隊——生物科學類)
馮施源(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學——奧賽國家集訓隊——計算機類(圖靈班))
胡天燚(四川省綿陽中學——奧賽國家集訓隊——化學類)
蔣培正(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學——奧賽國家集訓隊——化學類)
李成陽(成都外國語學校——奧賽國家集訓隊——理科試驗班)
陸鎮宇(成都市錦江區嘉祥外國語高級中學——奧賽國家集訓隊——理科試驗班)
王文一(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學——奧賽國家集訓隊——生物科學類)
張皓佳(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學——奧賽國家集訓隊——生物科學類)
曹佳惠(成都外國語學校——外語類——日語)
龍令儀(成都外國語學校——外語類——阿拉伯語)
孟宇航(成都外國語學校——外語類——德語)
唐煜珊(成都外國語學校——外語類——泰語)
余沛佳(成都外國語學校——外語類——西班牙語)
清華大學錄取人員名單(12人)
蔡欣然(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學——奧賽國家集訓隊——計算機類)
李可與(德陽天立學校——奧賽國家集訓隊——理科試驗班)
饒哲萌(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學——奧賽國家集訓隊——臨床醫學類)
俞躍(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學——奧賽國家集訓隊——計算機類)
張雋愷(成都外國語學校——奧賽集訓隊——計算機類)
高宇芊(成都外國語學校——外語類——英語)
黃柏程(成都外國語學校——外語類——日語)
李英昊(成都外國語學校——外語類——英語)
劉星妍(成都外國語學校——外語類——英語)
吳天越(成都外國語學校——外語類——英語)
徐一川(成都外國語學校——外語類——英語)
張竟勻(成都外國語學校——外語類——英語)
在被清華、北大錄取的26人中,分別來自成都外國語學校14人(奧賽2人、外語類12人)、成都市第七中學8人、德陽天立學校(1人)、成都市錦江區嘉祥外國語高級中學(1人)、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學1人、四川省綿陽中學1人。
除了保送至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外,外語類的學生還被以下學校錄取:
浙江大學11人、上海交通大學10人、上海外國語大學6人、上海財經大學6人、中國人民大學4人、北京外國語大學4人、南開大學4人、北京師范大學3人、南京大學3人、武漢大學3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人、華東師范大學2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1人、北京理工大學1人、復旦大學1人、四川大學1人、西安交通大學1人。
答: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名單:天津外國語學校、石家莊外國語學校、長春外國語學校、濟南外國語學校、南京外國語學校、杭州外國語學校、廈門外國語學校、南昌外國語學校、武漢外國語學校、鄭州外國語學校、太原外國語學校、成都外國語學校、深圳外國語學校、廣州市廣外附設外語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中(含浦東、浦西校區)、四川外語學院附屬外國語學校
小語種保送政策如下:
2024 年起,除北京外國語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外交學院可繼續招收一定數量的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生安排在英語語種相關專業。
其他高校招收的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生均安排在除英語以外的小語種相關專業,鼓勵高校培養“小語種+”復合型人才。嚴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將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的學生錄取或調整到非外語類專業。
1、保送總成績計算辦法:保送總成績=零診成績(60%)+高一成績(15%)+高二成績(15%)+高三9月月考成績(10%)。
(1)高一成績=(第一學期期末成績+第二學期期末成績)÷2;高二成績=(第三學期期末成績+第四學期期末成績)÷2。
(2)高一成績、高二成績、高三9月月考成績按高考(精品課)科目分文科(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理科(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計。
2、推薦名額和文科、理科、小語種名額分配辦法
(1)推薦名額:若選擇保送的學生總人數超過教育部規定的本校限額(教育部教學司〔2016〕7號文件規定本校2017年限額推薦外語類保送生97人),則依據本實施辦法“推薦程序”所確定的、經公示無異議的學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最終保送97人名單。
(2)推薦名額分配辦法
①推薦名額計算公式:注:“X”代表理科報名人數(含理科小語種報名人數)或文科報名人數(含文科小語種報名人數)。
②語種保送名額計算公式:由于我校的推薦名額并不能滿足所有來函高校的推薦要求,所以我校將對高校推薦要求的名額進行統籌安排。
注意:
鑒于各高校保送推薦時間不一致,按接收高校正式書面函件時間先后分批進行統籌和推薦工作,推薦名額使用完畢,即不再受理高校的推薦要求。推薦某一高校預備生時,根據學生書面申請,將申請保送該校學生按其保送總成績分文科、理科、小語種從高到低依次推薦。
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3年部分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13號)要求,現將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外國語學校和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浦東外國語學校兩校保送生推薦辦法轉載公示如下:
1.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外國語學校2023屆外語類保送生推薦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部分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12號)的有關精神,我校屬于全國17所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學校之一。我校將在以往公開、公正、平穩地做好保送工作的基礎上,繼續按照教育部規定的要求,并結合學校實際,成立由校級領導、各職能部門負責人、高三年級組長及班主任組成的高三畢業工作小組,擇優等額選拔推薦學生,確保保送生推薦工作嚴格規范、公正公平進行。
一、高三文化測試報名條件
1.具有本校正式學籍的2023屆在讀學生。
2.思想品德優秀,遵守校紀校規。
二、外語類保送生推薦條件
1.戶籍符合國家規定、并且高中階段一直在本校就讀。
2.學業表現優秀,綜合素質高、外語基礎好。
(1)在學校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確定2023屆外語類保送生推薦名單,并上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前,學生必須參加并通過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相關學段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缺考或成績不合格者不具備保送推薦資格。
(2)根據“高三文化測試”(語數外+文綜、理綜)的總成績進行排序,確定推薦資格。成績構成如下:
語文滿分100分、數學滿分100分,外語滿分120分(雙語班非通用語種占60%,英語占40%),文綜理綜滿分50分。
“高三文化測試”無加分政策,無補考。
(3)在確定外語類保送資格名單時,如“高三文化測試”(語數外+文綜、理綜)中總成績相同,則根據該測試中外語、語文、數學、文綜理綜成績的高低依次決定。總成績和外語成績均相同時,優先推薦雙語班學生。
(4)在高校定向名額到學校的外語類保送項目中,如被推薦學生語數外總分相同,在構成競爭關系時,根據相關高校指定測試科目成績的高低決定。
3.身體素質合格。
4.參加“高三文化測試”(語數外)的學生必須填寫《保送推薦申請表》(附件一)。
三、外語類保送生推薦流程
1.“高三文化測試”(語數外)報名
(1)召開全體2023屆高三學生及家長會議,公布教育部有關保送工作的文件精神,告知教育部確定我校保送生推薦名額人數,以及學校的保送生推薦辦法。
(2)學生及家長填報參加“高三文化測試”(語數外)的征詢信,并簽字確認。
(3)“高三文化測試”(語數外)報名資格審核。
2.確定推薦資格,明確推薦意向:
(1)學籍、戶籍審核。
(2)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高三文化測試”(語數外)。
(3)向每位參加測試的高三學生發放本人的總成績及分數區間。
(4)學生及家長填報《保送推薦申請表》。
3.公示保送推薦名單:
(1)根據學校的推薦條件,依照高校對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生源的特殊要求,按照民主科學的程序,面向全體具有推薦資格的高三學生,初步確定外語類推薦保送生入圍名單(名額參照教育部教學司[2021]12號文件規定)。
(2)具有初步入圍保送資格的學生及家長簽署《保送推薦書》。
(3)嚴格按照本年度教育部文件規定,在校內公示最終確定的保送生資格名單,并按規定時間在學校公示、同時上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4.報名高校外語類保送生項目:
(1)高三畢業工作組依據學生本人志愿優先的原則,按照學生綜合排序及在校表現,指導學生報考各高校。每位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原則上只能申報三所高校(北京大學、清華大學除外)。
(2)每位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除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四所高校外,必須再參加至少一所高校的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專項測試。
(3)若高校的外語類保送項目定向名額到學校,收到各高校要求推薦的通知后立即張榜公布(原件的復印件),供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根據本人情況自愿報名。報名申請以學生親筆簽名為依據。報名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如決定退出須在截止時間前遞交學生及家長雙方簽名的書面退出申請。一旦報名截止,不可擅自退出。學校根據學生報名及成績排序情況,擇優推薦,公示名單。一經公示,不得退出。每位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只有一次學校推薦機會,經高校初審通過后必須參加該高校的專項測試。
(4)若高校外語類保送項目不限定名額,學生須按照學校統一規定的時間和流程完成報名手續。一旦超出學校規定的時間,學校不予辦理后續手續。
(5)如有明確未錄取(含僅公布入圍名單)的高校,學生提供相應證明后,可依次增報其他高校。增報時,如因高校限定名額構成競爭,增報的學生須排在非增報學生之后。增報后,原則上每位學生同時申報的高校數不超過三所。已有明確預錄取高校的學生不得增報其他高校。
5.被高校預錄取后,須確認接受一所高校的錄取結果,并就讀該高校。
四、附則
1.已辦理或正在辦理出國手續的學生不具有推薦保送資格。以開具出國成績證明為依據。
2.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