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地牌照限行時間走地面沒有限制的,限制的只是高架區域。根據上海市公安局下發的《關于調整本市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第一條2020年11月2日起,每日7時至20時,以下道路禁止懸掛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使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小客車、未載客的出租小客車及實習期駕駛員駕駛的小客車通行(周六、周日和全體公民放假日除外):
(一)延安高架路(S20外環高速以東段);
(二)南北高架路(呼瑪路至魯班立交段);
(三)逸仙高架路(全線);
(四)滬閔高架路(全線);
(五)中環路(全線);
(六)華夏高架路(全線);
(七)羅山高架路(全線);
(八)度假區高架路(中環路至秀浦路段);
(九)內環高架路(除內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錦繡路出口、外圈錦繡路入口至黃興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十)龍東高架路(羅山路至中環路段);
(十一)虹梅高架路(中環路至S20外環高速段);
(十二)北翟路地道;
(十三)南浦大橋;
(十四)盧浦大橋;
(十五)延安東路隧道。
關于上海限行的其他規定。
2021年五一小長假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起,每日7時至10時、16時至19時,內環內地面道路(不含邊界道路)禁止懸掛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通行(周六、周日和全體公民放假日除外),屆時市公安局將另行發布通告。
對于通告未盡列的道路,對上述小客車采取的通行管理措施,按道路上設置的交通標志、標線所示執行。
以上內容參考 上海市公安局——關于調整本市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外地車當然可以進入。
權威參考網站:新浪網
拓展資料:
上海是不限號的,可以走地面道路。
首先、非周末及節假日,時間:7-10和16-19,上述車輛不可以上部分高架路段行駛,但是地面道路是可以走的,非這些時間段,是可以走那些被限定的高價線路的。
但是外地車不可以走以下路線:
1、延安高架路(S20以東);
2、滬閔高架路(全線);
3、中環路(全線);
4、華夏高架路(全線);
5、盧浦大橋;
6、南北高架路(魯班路立交至中環路共和新路立交段);
7、逸仙高架路(北向南場中路下匝道至內環高架路段);
8、內環高架路(內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錦繡路出口,楊高南路入口至中山南一路出口;外圈錦繡路入口至黃興路出口,董家渡路、南車站路、陸家浜路入口至楊高南路出口段除外)。
9、未盡列的高架道路。
可以,但是會限行,2020年11月2日,是上海外牌限行新規實施首日——新規規定,除周六、周日和全體公民放假日外,每日7時至20時,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等車輛禁止在上海市大部分高架道路上行駛。
按老政策,上海高架道路的外地牌照機動車限行時間大致處于早晚高峰兩個時間段。與此相比較,此次限行新規一并覆蓋平峰時間,限行時間也從7個小時延長到13個小時。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第二十九條下列車輛,可以上本市道路行駛:
(一)經注冊登記的機動車,但全掛車、三輪汽車、輕便三輪摩托車、普通正三輪摩托車以及外省市號牌低速貨車除外;
(二)按照本市有關規定注冊登記的非機動車;
(三)自行車、殘疾人手搖輪椅車;
(四)市人民政府允許上道路行駛的其他車輛。
外省市號牌拖拉機以及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車輛和其他通行工具,不得上道路行駛。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長安網-上海出臺新規 外地號牌車這些時段采取高架限行!
可以。
外地車牌可以進上海市區,外地車輛進入上海市需在道口交費,憑票過境;入境一次,收費一次,通行費憑證必須保存到出境為止,7日內有效。超過7日的,另行交費,但是外省掛臨牌機動車不能進上海。
外地牌照可以進入上海市區,但是會限行,周一至周五7時至9時、17時至19時,外地牌照不可以進入內環內地面道路行駛。工作日非交通早晚高峰及周六、周日和全體公民放假日全天不限行,可自由進出市區。
上海外地車牌進出規定:
1、只是工作日早晨7點到10點,下午4點到8點不能在市區高架上行駛,地面道路不受影響(外地臨牌不能進外環線包括地面道路,24小時,365天),一般周末對于正常拍照的所有車輛沒有任何限制,包括高架和隧橋。
2、臨時進入上海市區的外地牌照車輛,需妥善保管進入上海市區交納的過路費憑證備查,以證明未在上海市區滯留7天以上,以防止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上海公安對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的交通管理措施進行調整。
根據當地道路交通規定,外地車可以進上海市區,但是會限行,周一至周五7時至9時、17時至19時,外地牌照不可以進入內環內地面道路行駛。工作日非交通早晚高峰及周六、周日和全體公民放假日全天不限行,可自由進出市區。
一、不可以進市區的車:
1、走私車。
2、年檢不合格的汽車。
3、皮卡車。
二、不受限行的車輛:
1、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北京車輛限行規定限制;
2、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不受北京車輛限行規定限制;
3、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不受北京車輛限行規定限制;
4、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不受北京車輛限行規定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