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1日。
2011年1月31日
上海買房有限購政策,此限購政策是從2011年1月31日開始實施,它限制了外地人的買房
具體限購政策是:上海本地戶籍:上海單身可以有一套房;上海家庭名下可以有兩套房;另外,2011年1月31日前上海戶口可以與父母共有兩套房
非滬籍:非滬籍家庭限購一套住宅,必須是已婚,且夫妻雙方必須至少有一人社保或個稅,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
上海限購政策開始時間
上海限購政策開始時間是2011年1月31日。
2011年1月31日,上海出臺落實新“國八條”房地產調控政策的上海版細則,這是上海次對房產限購。具體上海限購政策細則,包含有如下的內容。
1、滬籍已婚人士
(1)夫妻雙方在2011.1.30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過2套(含2套)可新購二套住房。
(2)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無房,可新購一套住房。
(3)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與父母共有1套,可新購一套住房。
(4)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與父母共有2套,可新購一套住房。
(5)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超過4套(含4套),限購。
2、滬籍單身人士
(1)單獨名下有房,限購。
(2)單獨名下無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不超過2套(含2套),可新購一套住房。
(3)單獨名下無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超過3套(含3套),限購。
3、外地戶籍購房
(1)外地人在上海只能購買1套(商品房)住宅房。
(2)非滬籍家庭限購一套上海住宅,但夫妻雙方必須至少有一人社保或個稅,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
(3)外地人在外地的房產不計算在內,只要上海沒有房產就可以購買,但要求居住證滿三年。
2011年。
2011年1月31日,上海出臺了落實新“國八條”房地產調控政策的上海版細則,這是上海第一次對房產限購。
以家庭為單位實施住房限購政策,住房限購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上海買房是從2011年1月31日開始實行限購的。2011年1月31日,上海出臺了落實新“國八條”房地產調控政策的上海版細則,這是上海第一次對房產限購。
上海限購令細則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堅持以居住為主、以市民消費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的原則,采取稅收、信貸、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多管齊下,有效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逐步解決居民住房問題,進一步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2021上海限購政策詳情
1、本地戶籍
(1)目前滬籍已婚家庭(含駐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家庭)限購兩套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2)滬籍成年單身在本市未擁有住房的,限購1套住房。
(3)滬籍未成年人只要所在家庭不限購,可以單獨上產證。
(4)限購政策(2011年1月31日)前滬籍購房人各自和父母共有2套以內住房(≤2套)提供關系證明,可不計入購房套數。
2、外地戶籍
(1)在上海市范圍內家庭名下無任何住宅類房屋且符合網簽日期前63個月內累計正常繳滿60個月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宅。
(2)擁有1套及以上本市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3)無法提供符合網簽日期前63個月內累計正常繳滿60個月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滬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4)外地戶籍成年單身,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外地未成年人限購。
2011年1月31日。
2011年1月31日,上海出臺了落實新“國八條”房地產調控政策的上海版細則。這是上海第一次對房產限購。
上海限購政策新規定
上海,簡稱“滬”或“申”,直轄市,國家中心城市,中國的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首批沿海開放城市。地處長江入海口,隔東中國海與日本九州島相望,南瀕杭州灣,西與江蘇、浙江兩省相接。
單身情況分析:
一、單獨名下有房,不可購買住房。
二、單獨名下無房,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前共有不超2套(含2套),可買一套住房。
三、單獨名下無房,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前有超過3套(含3套),不可購買住房。
結婚情況分析:
一、夫妻雙方都是上海戶籍
a、夫妻雙方在11年1月30日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過2套(含2套)可買2套房。
b、夫妻一方在11年1月30日前,與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無房,可買一套房。
c、夫妻一方在11年1月30日前,與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與父母共有1套,可買一套房。
d、夫妻一方在11年1月30日前,與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與父母共有2套,可買一套房。
e、夫妻一方在11年1月30日前,與父母共有超過4套(含4套),不可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