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上海補辦身份證流程如下:
1、本人到實際居住地轄區公安派出所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派出所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
3、居住地公安機關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派出所領取證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外地人在上海補辦身份證流程如下:
1、本人到實際居住地轄區公安派出所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派出所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
3、居住地公安機關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派出所領取證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首次申領:居民戶口簿、居民戶口簿(節本)、加蓋公章的集體戶口個人信息頁、戶籍證明、個人戶口卡之一
換領:原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加蓋公章的集體戶口個人信息頁、戶籍證明、個人戶口卡、機動車駕駛證、護照(含往來港澳、臺灣通行證)、上海市居住證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之一
補領:長三角區域戶籍人員在滬首次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經戶籍地公安機關審核通過后,可在同一受理點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
說明:
1.居民身份證必須由本人至就近受理點辦理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含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的外省市來滬人員辦理居
民身份證,應當由監護人陪同,另需核驗監護關系憑證(居民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或監護公證
或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法院指定監護人證明等能夠體現監護關系的有效憑證之
(一)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及監護人完成30日內實有人口信息自主填報,系統核查在滬合法穩定就業、就學、
居住情況。在本市各類學校就讀的外省市來滬人員,可憑本人有效的學生證,免核查實有人口信息。
2.不予異地換領、補領情形
(1)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長三角區域除外)。
(2)申領人提供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省、自
治區、直轄市內住址變更除外)與人口系統信息不一致,難以確認身份的。
(3)申請人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4)有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偽造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行為的。
(5)屬于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的。
3.“隨申辦”市民云APP“亮證”模塊中有電子證照的,可亮證電子證照,免交實體證照
上海異地身份證到期換證流程如下:
1、可帶即將過期的身份證和居住證以及相片回執到派出所戶政辦理點。相片回執單要提前到照相館辦理,拍照后有張公安系統聯網的相片回執單,帶編號的,需要告訴拍照的說辦理身份證相片的回執;
2、到了大廳后表明來意,工作人員給了一張《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讓填寫,可對照模板。填寫完表之后交回給工作人員即可;
3、將居住證和原身份證以及相片回執單交給了工作人員,對方拿著身份證和居住證對照,并身份證放在一個刷卡器處;
4、對著攝像頭,給拍頭照,要錄入頭像信息,接著將大拇指伸進一個指紋采集器;
5、接著工作人員開一張繳費單,去附近的銀行繳費并拿繳費憑證返回;
6、回到辦證大廳將繳費憑證交給工作人員,對方開一張身份證辦理回執,憑此張回執領新身份證。并把原身份證和居住證交回。
外地補辦身份證條件如下:
1、已經在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過身份證(非第一次申領);
2、沒有相貌或指紋與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記錄等不符合異地辦理情形;
3、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實施異地辦理服務;
4、異地所指是跨行政轄區的,同縣區不能在戶口所在地以外的公安機關辦理;
5、沒有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機動車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偽造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機動車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行為的;
6、申請人提供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常住戶口所在地址與人口系統中信息一致可以,確認身份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可以辦理,各派出所都可以辦。上海已經實施全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全國各省(市)外來人員只需持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就可到居住地所屬的公安派出所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雙語證除外)。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
1、對系統無照片或因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2、對偽造、編造、買賣、騙領、冒用國家法定證件,以及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
3、有其他特殊情況的。
辦理材料
1、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的,交驗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2、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的,交驗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外地人在上海補辦身份證指南
小小一張身份證,卻是我們身邊必不可少的證件。如果外地人在上海一不小心丟失或損壞身份證,要怎么補辦呢?一起來看看吧。
受理條件:
申請人按照《上海市實有人口服務和管理若干規定》要求,在完成實有人口信息采集后(包括:已申領《上海市居住證》、已辦理居住登記、已由社區綜合協管隊員上門采集信息),可在本市任一派出所申請異地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派出所通過上海市實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核查實有人口信息后予以受理。
申請材料:
1、申請人按照《上海市實有人口服務和管理若干規定》要求,在完成實有人口信息采集;
2、下列之一的材料:居民戶口簿、加蓋公章的集體戶個人信息頁、戶籍證明、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3、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外省市人員還需要提交的材料:
(1)監護關系憑證
(2)監護人《居民身份證》
辦理地點:
外省市人員居住地所在的本市公安派出所戶籍受理窗口
辦理方式:
外省市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加蓋公章的集體戶口個人信息頁、戶籍證明、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之一,且已按規定辦理居住信息登記。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外省市人員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由監護人陪同,并提供監護關系證明和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
辦理流程:
1、提交申請;
2、受理。不符合條件的需告知原因;
3、審核通過的簽發。不予簽發的需告知原因;
4、制證,20個工作日郵寄或窗口領取。
收費依據:
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收取工本費20元/證;損壞換領、丟失補領居民身份證,收取工本費40元/證
上海辦居住證辦理流程
1、受理與補齊
攜帶好本人身份證,以及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2份;勞動合同原件,以及復印件1份。社會保險(養老保險)至少6個月的證明, 居住證申請表
以上材料材料齊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交,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后,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并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
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在居住證信息系統中登記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證》受理回執。
2、材料移送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于出具受理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辦信息、申辦材料移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公安部門。
對就業、投資開業和個體經營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辦信息移送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投靠、就讀、進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辦材料移送轄區公安派出所。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定
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當自收到申辦信息、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就業管理相關規定進行核定。
經核定符合辦理條件的,通過居住證信息系統通知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經核定不符合辦理條件的,應當出具書面意見,交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公安部門核定
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辦信息、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投靠、就讀管理相關規定進行核定。
符合辦理條件的,通知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并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5、簽發、制證、領證
《上海市居住證》由市公安局統一簽發。
對經核定符合辦理條件的,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制證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居住證》制作,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申請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上海居住證辦理條件
申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并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上海居住證辦理材料
(一)申請辦理《居住證》的來滬人員,應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不需要貼照片,而是本人到現場拍照,所以首次辦理需要本人親自去拍照。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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