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商品相應數據如下:
完稅價格:8000元(你的商品售價,我感覺應當是進口商品的到岸價格,即完稅價格)
進口關稅稅率:10%
進口消費稅稅率:10%
進口增值稅稅率:13%
1、∵ 進口關稅的關稅稅額=完稅價格×關稅稅率
∴進口關稅=8000×10%=800元
2、∵ 進口消費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稅率
∴進口消費稅=(8000+800)÷(1−10%)×10%=977.78元
3、∵ 進口增值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增值稅稅率
或者:進口增值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增值稅稅率
∴進口增值稅=(8,000+800)÷(1−10%)×13%=1271.11元
或者:進口增值稅=(8000+800+977.78)×13%=1271.11元。
進口環節需要繳納的稅種就是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不需要繳納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稅費。
進口商品要繳納的稅種
1.進口增值稅。增值稅是以商品和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包括銷售貨款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
2.進口關稅。海關部門對進出口商品經過一國關境或者國境時所征收的稅收。
3.特定商品要征收進口消費稅。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我國針對特定的消費品實行消費稅的征收,也就是在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再次征收消費稅。
一、進口關稅稅款的計算
計算進口關稅稅款的基本公式是:
進口關稅稅額=完稅價格×進口關稅稅率
在計算關稅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進口稅款繳納形式為人民幣。
2.完稅價格金額計算到元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
3.一票貨物的關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免稅。
二、進口增值稅的計算
進口增值稅計算公式 :
進口增值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率)×增值稅率
我國稅法規定,納稅人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規定的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任何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和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x稅率
擴展資料:
進口稅:
1、定義:
由于世界各國所征收的關稅大多采用這種稅,所以國際上通常所稱關稅或國際關稅協定,國際關稅談判所指的關稅,一般均指進口稅。
2、分類
一般進口稅主要可分為最惠國稅和普通稅。
3、意義
征收進口稅,可以增加進口貨物成本,削弱其在進口國市場的競爭能力,保護進口國商品的生產和經濟的發展。
4、現狀
1.組成計稅價格的確定
進口貨物增值稅的組成計稅價格中包括已納關稅稅額,如果進口貨物屬于消費稅應稅消費品,其組成計稅價格中還要包括進口環節已納消費稅稅額。
按照《海關法》和《進出口關稅條例》的規定,
一般貿易項下進口貨物的關稅完稅價格以海關審定的成交價格為基礎的到岸價格作為完稅價格。所謂成交價格是一般貿易項下進口貨物的買方為購買該項貨物向賣方實際支付或應當支付的價格;到岸價格是包括貨價、加上貨物運抵我國關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和其他勞務費等費用構成的一種價格。
特殊貿易項下進口的貨物,由于進口時沒有“成交價格”可作依據,為此,《進出口關稅條例》對這些進口貨物制定了確定其完稅價格的具體辦法。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如下: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或: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2.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
納稅人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適用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任何稅額,即在計算進口環節的應納增值稅稅額時,不得抵扣發生在我國境外的各種稅金。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進口貨物在海關繳納的增值稅,符合抵扣范圍的,憑借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可以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
跨境電商綜合稅通用公式:
跨境電商綜合稅=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70%
關稅=申報價值*關稅稅率,跨境電商進口商品暫行關稅稅率為0%,因此關稅為0
消費稅=(完稅價格/(1-消費稅稅率))*消費稅稅率
增值稅=(完稅價格+消費稅稅額)*增值稅稅率
該公式不具備完全適用性,因為在稅改通知里,財政部、海關總署以及國家稅務總局聲明跨境電商綜合稅有限額優惠,根據限額內和限額外的區別,稅額的計算會有所不同。
1、優惠限額內
通過跨境電商購買的商品的交易價值單次不超過2000元或全年累計不超過20000元,不收取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及消費稅按法定應繳稅額的70%征收,此時的計算公式為:
跨境電商綜合稅=關稅×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70%
2、超過優惠限額
當商品交易價值超過限額,即單次大于2000元,或者全年累計大于20000元,再或者完稅價格超過2000元限值的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就要按一般貿易進行全額征稅,此時適用通用公式:
跨境電商綜合稅=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1)單次交易價值超過2000元
單次交易價值超過2000元按一般貿易全額征稅,是指對此次交易的全部價值征稅,而不允許拆分成數個小于2000元價值的包裝分別優惠計稅,也不能只對超出部分額度按全額征稅。
(2)累計交易價值超過20000元
累計交易價值超過20000元,表示一年內的交易總額超過20000元,比如說前面幾次已經消費了19000元,此次消費1100元,加起來是20100元,超出了20000元,所以,此次1100元就需要按一般貿易全額征收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
(3)完稅價格超過2000元的單個不可分割商品
完稅價格是指海關根據有關規定對進出口貨物進行審定或估定后通過估價確定的價格,它是海關征收關稅的依據。
完稅價格是海關估算的,存在不確定性。如果所購商品不能提供有效地價格憑證就需要按海關完稅來計算繳稅,完稅價格是3000元,且不可分割,例如電腦,此時就按照一般貿易征稅;但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商品,例如兩部1500元的手機,此時就可以按照優惠稅率征稅。
跨境電商綜合稅率更新
2019年,進口環節增值稅為13%、10%。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目前的跨境電商綜合稅率=11.2%。
*舊政,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的適用稅率為17%、11%。一般情況下跨境綜合稅率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