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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外支出
主營業務收入怎么理解?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本行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賬戶屬于損益類賬戶,用于核算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中所產生的收入。該賬戶應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并且期末無余額。
需要的,即使你是零申報,沒有業務。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于2002年9月7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2號公布,根據2012年1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28號《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13年7月18日《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該《實施細則》分總則,稅務登記,賬簿、憑證管理,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檢查,法律責任,文書送達,附則9章113條,自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