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里程計價表;
30.測速儀:公路管理速度監測儀;
31.測振儀:振動監測儀;
32.電能表:單相電能表、三相電能表、分時記度電能表;
33.測量互感器:電流互感器、電壓互感器;
34.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測量儀:絕緣電阻測量儀、接地電測量儀;
35.場強計:場強計;
36.心、腦電圖儀:心電圖儀、腦電圖儀;
37.照射量計(含醫用輻射源):照射量計、醫用輻射源;
38.電離輻射防護儀:射線監測儀、照射量率儀、放射性表面污染儀、個人劑量計;
39.活度計:活度計;
40.激光能量、功率計(含醫用激光源):激光能量計、激光功率計、醫用激光源;
41.超聲功率計(含醫用超聲源):超聲功率計、醫用超聲源;
42.聲級計:聲級計;
43.聽力計:聽力計;
44.有害氣體分析儀:CO分析儀、CO?2分析儀、SO?2分析儀、測氫儀、硫化氫測定儀;
45.酸度計:酸度計、血氣酸堿平衡分析儀;
46.瓦斯計:瓦斯報警器、瓦斯測定儀;
47.測汞儀:汞蒸氣測定儀;
48.火焰光度計:火焰光度計;
49.分光光度計:可見光分光光度計、紫外分光光度計、紅外分光光度計、熒光分光光度
計、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
50.比色計:濾光光電比色計、熒光光電比色計;
51.煙塵、粉塵測量儀:煙塵測量儀、粉塵測量儀;
52.水質污染監測儀:水質監測儀、水質綜合分析儀、測氰儀、溶氧測定儀;
53.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探測器: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探測器;
54.血球計數器:電子血球計數器;
55.屈光度計:屈光度計。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根據本目錄,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實施的項目。
四、本目錄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五、本目錄自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關于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目錄》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技術監督局,國務院有關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有關部門:
為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保證公平交易,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根據國務院授權,現決定將電子計時計費裝置等4項5種工作計量器具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目錄》(見附件)。
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實施管理。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明細目錄
1.電子計時計費裝置:電話計時計費裝置;
2.棉花水份測量儀:棉花水份測量儀;
3.驗光儀:驗光儀、驗光鏡片組;
4.微波輻射與泄漏測量儀:微波輻射與泄漏測量儀
需要向當地有關市場監管部門買粉絲并提供相應材料
您需要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提供以下材料:申請表,計量器具清單,計量器具檢定合格證書,申請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申請單位的授權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