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一份;屬于進修人員的,應出具國內專業技術職稱證書與國外進修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出國進行博士后研究(進修)的,應出具國內博士學位證書和國外博士后研究(進修)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聘用單位出具的《留學人員來京創業工作單位證明書》原件及聘用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一份;
(4)《北京市(留學人員)工作居住證審批表》一份;
(5)填寫《北京市回國留學人才登記表》一份;
(6)本人近期1張1寸照
片;
(7)其它相關證明。
三、留學人員申辦北京市戶口
1、申辦北京市戶口程序
留學人員本人持規定的材料到北京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申辦北京市戶口,并填寫《引進留學人員審批表》、《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經北京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審核,對符合引進規定條件的留學人員材料,在10個工作日內報送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人事局對符合引進條件的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審批后,將批件返回北京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
留學人員可先申辦《北京市(留學人員)工作居住證》,也可同時申辦《北京市(留學人員)工作居住證》和北京市戶口。
2、留學人員條件
見留學人員申辦《北京市(留學人員)工作居住證》條件。
3、申辦北京市戶口所需材料
(1)中國護照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2)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3)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和前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屬于進修人員的,出具國內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國外進修證明和前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國內博士學歷、學位證書和國外博士后研究或進修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4)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5)《留學人員來京創業工作單位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留學人員原行政隸屬單位出具的同意調出證明或其它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7)外地戶口或戶口注銷證明(戶口注銷證明內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籍貫、出生地、身份證號碼和注銷原因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8)留學人員檔案存放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9)《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一式三份(配偶隨遷的,應填寫一式四份);
(10)留學人員配偶隨遷,需提供《結婚證》;子女須隨母隨遷,需提供《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或“出生證明” 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11)近期同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12)其它相關證明。
一般對于這樣的留學生來說是可以同時進行的,可以進行兩方面的同時申報,但申報時資料要求的比較嚴格
北京戶口是長期的,北京工作居住證是3年有效期,過了有效期要么續簽,要么失效。
北京購房:限購政策,外地人以家庭為單位限購一套商品住房,北京戶口或持北京工作居住證以家庭為單位限購2套,有買車參與搖號的資格,外地人沒有5年納稅或社保的是沒有買房購車資格的;
1、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學就讀,免收借讀管理費(子女隨往才可享受此項待遇);
2、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商品房、批準上市的已購公房和存量房;按有關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3、按照公安部的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可在本市辦理商務赴港、澳手續;
4、可申請辦理駕駛證或臨時駕駛證以及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
5、可在本市創辦企業,可以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請認定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和科技項目資助;
6、可列入本市人才培養計劃,并可參加本市有關人才、專家獎勵項目的評選;
7、可參加本市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考試)、執業(職業)資格考試、執業(職業)資格注冊登記;
8、可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可按有關規定在本市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9、可申請“生育保險"。
除了您具有北京市居住證這一項條件外,根據北京積分落戶的政策,你還必須滿足以下4項條件:
1、年齡不超過45周歲;
2、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3、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
4、無違法犯罪記錄。
您還需注意積分落戶每年申請一次。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向用人單位提交申請,統一由用人單位負責向有關部門申報。
需要
經北京人民政府核實,積分落戶需要本地區的工作居住證
了解詳細情況可關注當地官方網站
北京(Beijing),簡稱“京”,古稱燕京、北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直轄市、國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國務院批復確定的中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科技創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