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是大批量買賣的物質商品。
包括三個類別,即能源商品、基礎原材料和大宗農產品, 常見的大宗商品有原油、有色金屬、農產品、鐵礦石、煤炭等。
根據國家商務部《大宗商品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的界定是指:
以買賣雙方繳納保證金為入市條件
采用集中撮合交易方式進行
大宗商品標準化合約交易
在合約有效期內根據浮動盈虧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隔日無負債結算或者其他提前結算制度的機構或市場,依法設立的期貨交易所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