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需支付工廠的RMB價)+RMB貨值/1.17*退稅率-這票貨出口報關時所產生的RMB費用
退稅部分=RMB貨值/1.17*退稅率
2、以您上面的美金價和RMB來計算,如下:
利潤:1*6.05-1+1/1.17*0.16=5.186元
退稅:1/1.17*0.16=0.137元
3、退稅:必須等到退單下來,與所開的RMB增值稅票一起提交國稅,一般情況下至少出運后兩個月才能拿到退稅。
不過樓上的RMB價是不是錯了啊, 有這么高的利潤嗎?這種換匯率可是超出正常的范圍了, 國稅肯定會查的。
問題六:關于外貿公司如何出口退稅? 樓主,你好,貴司有進出口權,又是一般納稅人,是可以去做退稅的。
兩種模式:
1、工廠開成品增票給貴司,貴司跟工廠之間形成內貿關系,貴司操作出口報關,收匯動作,結匯把成本(工廠發票金額)給到工廠。貴司拿著報關單,退稅聯,發票申請退稅。貴司在這里充當了一個代理的角色(浮前市場上的代理公司都是這種模式)
2、工廠開票給貴司,貴司抵扣掉,自己有進項,還是以貴司名義操作出口報關,結匯,核銷,拿著報關單,退稅聯直接向國稅局申報退稅,不用發票了。樓主問的就是這種情況。
兩者的區別就是第一種不用經過本公司抵扣,直接去退。第二種需抵扣再去申報退稅。增加了一點點賦加稅而已。
問題七:如何計算貿易出口退稅 「先征后退」是指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貨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征稅率征稅,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稅業務的稅務機關在國家出口退稅計劃內按規定的退稅率審批退稅。目前,外商投資企業出口貨物退稅辦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稅。
一、計稅依據。
「先征后退」辦法按照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乘以外匯人民幣牌價計算應退稅額。
「離岸價」(英文編寫為FOB價)是裝運港船上交貨價,但這個交貨價屬于象征 *** 貨,即賣方將必要的裝運單據交給買方按合同規定收取貨款,買賣雙方風險劃分都是以貨物裝上船為界限。因此,FOB價是由買方負責租船訂艙,辦理保險支付運保費。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價的換算方法如下:
FOB價=CFR價-運費=CIF價×(1-投保加成×保險費率)-運費
因此,如果企業以到岸價格作為對外出口成交的,在貨物離境后,應扣除發生的由企業負擔的國外運費、保險費傭金和財務費用;以CFR價成交的,應扣除運費。
二、計算方法
1、一般貿易
(1)計算公式: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率-當期全部進項稅額
當期應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稅率
(2)以上計算公式的有關說明:
①當期進項稅額包括當期全部國內購料、水電費、允許抵扣的運輸費、當期海關代征增值稅等稅法規定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②外匯人民幣牌價應按財務制度規定的兩種辦法確定,即國家公布的當日牌價或月初、月末牌價的平均價。計算方法一旦確定,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更改。
③企業實際銷售收入與出口貨物報送但、外匯核銷單上記載的金額不一致時,稅務機關按金額大的征稅,按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記載的金額退稅。
④應納稅額小于零的,結轉下期抵減應交稅額。
問題八:外貿企業如何計算出口退稅的,最好能舉例說明? 呵呵!這個人應該 問你的 稅務 及 海關!
一般應該是 出口的 總價(給對方開發票的總價)乘以 退稅率……與國內增值稅計算方法不一樣哦……
問題九:外貿-出口退稅如何計算 假設 計稅金額是a,征稅率為b
如果你的發票金額是稅后金額,即100000,那么
計稅金額+征稅額=稅后金額
a+ab=100000
a=100000/(1+b)
退稅額=15%a
=15%x【100000/(1+b)】
如果你的計稅金額就是100000,那么退稅額就是100000x15%=15000
問題十:如何算退稅金額 退稅額=(增值稅發票金額)/(1+增值稅率)*出口退稅率。
例如:貨值100萬人民幣,增值稅率為17%,退稅率為13%,則:
1000000/1.17*0.13=111111.11元人民幣
外貿型出口企業是享受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即對出口貨物在國內流通環節發
生的增值稅,在出口后按收購成本與退稅率計算退稅并退還給企業。
而生產型企業實行的是“免、抵、退”稅辦法,即對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
征其生產銷售環節的增值稅
同一個產品以相同價格從生產企業出口,或讓外貿公司代理出口,當然是從生產企
業出口更合算,因為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的計算基數是出口價格;外貿公司出口,退稅的基數是稅前價格
當然,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業務模式,需要具體分析。
拓展資料:
生產型企業與外貿型企業區別:
兩者有明顯區別,外貿企業指單純的進出口企業,自己不生產產品,從生產廠家進
貨,銷售給外國,中間掙差價和退稅。
生產企業,是指也有外貿出口權,自己是生產廠家,但一般來說只能出自己工廠生
產的產品。
退稅:退稅是指因某種原因,稅務機關將已征稅款按規定程序,退給原納稅人。
主要包括:
(1)由于工作差錯而發生的多征。
(2) 政策性退稅。因稅收政策變動。
(3) 由于其他原因的退稅。退稅程序: 納稅人向稅務機關提出退稅申請,稅務機關審批后,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辦理。
出口退稅:
出口產品退(免)稅,簡稱出口退稅,其基本含義是指對出口產品退還其在國內生產和流通環節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和特別消費稅。出口產品退稅制度,是一個國家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
出口退稅主要是通過退還出口產品的國內已納稅款來平衡國內產品的稅收負擔,使本國產品以不含稅成本進入國際市場,與國外產品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競爭,從而增強競爭能力,擴大出口創匯。
1985年3月,國務院正式頒發了《關于批轉財政部〈關于對進出口產品征、退產品稅或增值稅的規定〉的通知》,規定從1985年4月1日起實行對出口產品退稅政策。
1994年1月1日起,隨著國家稅制的改革,中國改革了已有退還產品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出口退稅管理辦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稅、消費稅制度為基礎的出口貨物退(免)稅制度。
出口退稅金額計算方法如下:
1、公司在進行海關備案時,分為貿易型的外貿公司和生產型的工廠。外貿公司從國內供應商采購商品再進行出口,生產型企業直接出口自產商品,二者的退稅形式是不同的;
2、外貿公司出口的退稅計算公式為:國內供應商的開票金額/增值稅率*出口退稅率。以開票金額10000元, 退稅率10%為例,外貿公司的退稅為10000/1.13*10%=884.956元;
3、擁有出口權的生產商直接出口,退稅率計算公式為:報關金額/增值稅率*出口退稅率。同樣,開票金額10000元,退稅率10%,其退稅金額為884.956元;
4、在結算形式上,外貿企業的退稅以現金形式返還,生產型企業以稅金抵扣的形式返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第三十三條 企業從事加工貿易,應當持有關批準文件和加工貿易合同向海關備案,加工貿易制成品單位耗料量由海關按照有關規定核定。
加工貿易制成品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復出口。其中使用的進口料件,屬于國家規定準予保稅的,應當向海關辦理核銷手續;屬于先征收稅款的,依法向海關辦理退稅手續。
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或者制成品因故轉為內銷的,海關憑準予內銷的批準文件,對保稅的進口料件依法征稅;屬于國家對進口有限制性規定的,還應當向海關提交進口許可證件。第三十五條 進口貨物應當由收貨人在貨物的進境地海關辦理海關手續,出口貨物應當由發貨人在貨物的出境地海關辦理海關手續。
經收發貨人申請,海關同意,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可以在設有海關的指運地、出口貨物的發貨人可以在設有海關的啟運地辦理海關手續。上述貨物的轉關運輸,應當符合海關監管要求;必要時,海關可以派員押運。
經電纜、管道或者其他特殊方式輸送進出境的貨物,經營單位應當定期向指定的海關申報和辦理海關手續。
外貿公司退稅計算方法:
外貿公司退稅對出口貨物所含進項稅額予以退還,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一、外貿企業出口貨物應退增值稅的計稅依據及計算方法
1、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收購、作價加工收回貨物退稅依據的確定。按規定,外貿企業申報出口退稅時要附送增值稅專用發票,在這兩種方式下出口退稅的計稅依據可以直接從附送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中認定,不需經過另外的計算,即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進項金額為退稅計算依據。
基本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稅額=外貿收購不含增值稅購進金額×退稅率或=出口數量×加權平均單價×退稅率
2、從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的出口退稅依據的確定。
(1)出口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并持普通發票的特準退稅的抽紗、工藝品、香料油、山貨、草柳竹藤制品、魚網魚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紙制品等12類貨物,其計稅依據按下列公式計算:
出口退稅的計稅依據=普通發票所列銷售金額(含增值稅)÷(1+征收率)應退稅額=出口退稅的計稅依據×退稅率,上述公式中普通發票所列銷售金額只能是實際成交的貨物進價,不包括運費和手續費,如普通發票注明有這部分費用,必須予以剔除。征收率按3%計算。
(2)出口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其提供的發票為主管征稅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則其計稅依據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進項金額。
應退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退稅率除農產品為5%外,上述出口貨物的退稅率均為3%。
3、委托加工貨物計稅依據的確定。
外貿企業委托加工的出口貨物,其計算退稅依據按下列公式計算:出口貨物退稅計稅依據=原、輔材料金額+工繳費;
公式中的“原、輔材料金額“是指外貿企業購入原、輔材料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所列的進項金額,”工繳費“是受托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進項金額,用收款收據、普通發票的一律無效。
應退稅額=原、輔材料金額×適用的退稅率+工繳費×復出口貨物適用的退稅率;
二、外貿企業出口貨物應退消費稅的計稅依據和計算方法
屬從價定率計征消費稅的貨物應依外貿企業從工廠購進貨物時征收消費稅的價格為依據;屬從量定額計征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