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個人實際出資不少于150萬元(不含技術入股)的創業人才;
(七)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應屆畢業生。
第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才,年齡在40周歲以下,且在本省領辦、創辦企業或與本省各類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可選擇在工作地或實際居住地申請落戶:
(一)近3年內獲得各類省級以上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創新創業獎項的人才,獲得國家級職業技能競賽個人項目獎項(不含榮譽獎)及省級職業技能競賽個人一等獎以上的人才;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專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及以上技術職稱、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人才。
海南人才引進落戶標準細則和辦理流程
A類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300萬人民幣的人才。
2、在海南年度企業納稅總額達到10億人民幣的非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經營管理者(房地產業企業除外)。
B類人才
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100萬人民幣的人才。
2、在海南年度企業納稅總額達到3億人民幣的非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經營管理者(房地產業企業除外)。
C類人才
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50萬人民幣的人才。
2、在海南年度企業納稅總額達到1億人民幣的非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經營管理者(房地產業企業除外)。
D類人才
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25萬人民幣的人才。
2、在海南年度企業納稅總額達到2500萬人民幣的非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經營管理者(房地產業企業除外)。
E類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3萬人民幣的人才。
2、在海南年度企業納稅總額達到500萬人民幣的非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經營管理者(房地產業企業除外)。
一、高層次人才分類:
A類:國內頂尖人才 ;
B類:國家級領軍人才 ;
C類:省級領軍人才 ;
D類:市級領軍人才 ;
E類:高級人才。
二、高層次人才申請流程: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科研作風和科學、求實、團結、協作的精神。
2、外籍高級專家需與應聘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留學回國人員應是來深創業或已與在深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優秀人才。
3、年齡限制。(一)海外高層次A類人才年齡應在60周歲以下;(二)海外高層次B類人才年齡應在55周歲以下;(三)海外高層次C類人才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
法律依據: 《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認定辦法》
第五條 高層次人才的認定對象,不受國籍、戶籍限制。
第六條 高層次人才認定對象為在海南省全職工作的人才。“銀發精英”匯聚計劃所引進的退休返聘人才可以參與認定。
在職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列為認定對象(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認定另行規定。
第七條 高層次人才認定對象年齡一般應當在60周歲以下。A類人才可以放寬至70周歲;B、C類人才可以放寬至65周歲。特別急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可以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第八條 高層次人才除應當具備《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紀守法;
(二)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業績顯著,貢獻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