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租船訂艙并承擔運費,買方負責辦理保險并承擔保險費。買方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后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3、CIF(COST,INSURANCE&FREIGHT)。
“成本加保險費,運費(……指定目的港)”賣方負責租船訂艙并承擔運費,賣方負責辦理保險并承擔保險費。買方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后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貿易術語名詞解釋:
貿易術語是指國際貿易的長期實踐中形成的,是進出口商品價格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來說明交貨地點、商品的價格和買賣雙方有關風險、責任和費用的劃分的專門用語。
作用:
1、有利于買賣雙方洽商交易和訂立合同。
2、有利于買賣雙方核算價格和成本。
3、有利于買賣雙方解決履約中的爭議。
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
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慣例主要有以下三種:
1、《1932年華沙一牛津規則》
2、《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
該修訂本中所解釋的有以下6種:
(1)EX(產地交貨)。
(2)FOB(在運輸工具上交貨)。
(3)FAS(在運輸工具旁邊交貨)。
(4)C&F(成本加運費)。
(5)CIF(成本加保險費、運費)。
(6)EXDOCK(目的港碼頭交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