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私人海上貿易對立。總的來說,
朝貢貿易和私人海上貿易是此消彼長,朝貢貿
易由明初的鼎盛到明末的衰落甚至瓦解;
私人海上貿易卻隨著海禁政策的松弛,
由明初的分
散、
小規模的暗中進行而逐步發展,
至明末甚至出現以鄭氏海商集團為代表的大型武裝海商
集團。
私人海上貿易在官方看來是“海盜”
、
“海寇”
,實際上是商寇難分。嘉靖朝刑部主事
唐樞說:
“寇與商同是人也,市通則寇轉而為商,市禁則商轉而為寇。
”實際上,在傳統社會
中,
只要兩國的邊境有居民存在,
就有商品交換的可能性,
這是私人海上貿易得以長期存在
的根本原因。隆慶元年“部分”開放海禁,私人海上貿易蓬勃發展,但官方對此的管理仍時
松時緊,至明末因武裝海商集團的出現而達到頂峰。
中日走私貿易的擴大
明代中后期,明代和日本的朝貢貿易已經完全斷絕。日本政府,因中國斷絕其貿易
往來,
正常的貿易渠道被堵死,
除以倭寇方式劫掠和走私貿易外,
基本沒有獲取明朝商品的
途徑。
而倭寇又受到明朝軍隊的沉重打擊,
基本退出中國,
因此走私貿易是日本獲得中國商
品的唯一方式。然而,由于往日本的貿易路近利厚人們照樣“舍死趨之若鶩”
。據說“得一
艘我福船價干金,鳥船數百金”
。
《批點通簽節略》記載,焰硝鐵金行二十倍于土價,而他錦
絢器物;過數倍”
,加之當時日本的白銀生產量增加,白銀在日本的購買力低于中國,如萬
歷四十三年
(1615)
,
1
兩白銀在日本只能到大米
1
公石
1
斗
3
升,而在中國可以買到
1
公石
7
斗
4
升。天啟前后
(1620
一
1630
年
)
,日本的金銀比價為
1
:
13
,而中國為
1
:
8
到
1
:
10
。
因此,到日本從事走私貿易一般可獲巨利,如當時福建撫臣所說
“其去也,以一倍而博百
倍之息;其來矣,又以—倍而博百倍之息。
”即正是這種高額利潤的引誘,遂使海外貿易商
無視海禁王法,紛紛往日本從事走私貿易。其實,至萬歷三十八年(
1610
)
,對日本的誨禁
已經是名存實亡,這從福建巡撫陳于貞的《海防條議》中可以看出:
“
近奸民以眼日本之利
倍于呂宋,擅給票引,任意開洋,高桅巨舶,絡繹倭國,將來構通接濟之害,始不可言。
”
自此之后到明亡的
30
多年中.往日本貿易的走私商船數量
—
般都是直線上升,據《羅山先
生文吏》卷十二載:
“
南京、福建商舶,每歲波長崎者,自此
(
指
1610
年
)
遂多。
中國自由以來都是一個以農耕為主的農業大國。而這樣一種國家定位,也讓古代中國產生了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在很長的一段時期中國古代朝政不重視與其它國家的往來。直到明朝時期開放對國際海外貿易的交流,促進了中國經濟與文化的進步與發展。
一、明朝實行海禁政策古代的中國朝政當時并不重視與其它國家的往來,他們只想著如何讓自己占據世界的中心,想統治世界中心的位置。這些在古代其它國家對中國的納貢的表現中就可以看出來。但是隨著宋元朝發展海外貿易,中國從此與其它國家的交流也頻繁了起來。明朝政府在前朝采取了禁海的制度,當時這項制度已經斷絕了與其它國家的文化交流。后來朝廷發現了痹端于是漸漸的開放了海禁制度。于是新的文化進入了中國老百姓的視野中,給本土文化帶來了沖擊,促進了中國的文化發展。
二、開放海外貿易對中國文化帶來了多元化中國在世界的文化中一直都承擔著中華文化的輸出者的地位。而且中國一直對著外來的文化都非常的包容和接納的。通過海外貿易的開放,外來人員給中國帶來了不同于本土地域的物資與文化,這些東西豐富了中華民族的文化內涵,對中國文明發展起了非常巨大的作用。
三、開放海外貿易打開了人們的視野最初的明朝統治者是將自己的位置放在世界的中心,為了顯示自己國家的優越,只接納國外朝貢體系,并不看重國與國之間的文化交流。當時的朝政對文化發展采取著非常保守的政策。明朝早期的文人墨客在這樣的政治環境下,也只是集中的發展著中國自己的文化,對國外的發展和變化根本就不關心。直到海禁的解封,中國與外界的接觸越來越多才打開了文人們的視野,引起了他們的重視。從而文化作品也越來越豐富了起來。
隨著明朝海禁的逐漸開放,人與人文化與文化的交流越來越廣,大家所知道的知識越來越豐富、視野也越來越廣闊。人們民族意識也逐漸的提升,西方知識的大量引入促進了中國文化的先進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