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領取條件的,通知所在單位領取《居住證》;不符合領取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持有《人才居住證》的人員,可享受以下相關待遇:
(一)參加本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或考試、執業(職業)資格的考試或登記。
(二)在本市參加國家職業培訓考核鑒定。
(三)安排子女在本市就讀。幼兒教育及義務教育階段,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到相應條件的學校就讀;高中階段,參加全市統一的招生考試,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到相應條件的學校就讀。
(四)在規定范圍內報考本市公務員。
(五)按規定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持有《人才居住證》的人員,在杭州市區就業后,參加本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統籌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今后,需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六)按規定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可以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離開本市時,本市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和個人醫療帳戶儲存額轉移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當地未建立社會保險機構的,將其個人醫療帳戶儲存額及其利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七)按規定在本市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已在戶籍所在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將在戶籍所在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轉入本市住房公積金帳戶,并按本市的有關政策規定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離開本市時,可按規定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存儲余額轉移手續。
(八)在本市工作并居住1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公安部的有關規定,辦理因私出國商務手續。
(九)申請辦理駕駛證或臨時駕駛證以及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
(十)國家、省和本市對持有《人才居住證》人員的待遇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擴展資料
受理條件:
杭州人才居住證到期后,需要續期的方法如下:
1. 持證人填寫《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變更(延期)申請表》,并準備有關證明材料(變更:變更事項證明材料,延期: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2. 用人單位核對申請表內容無誤后,將居住證和申請表原件、審核蓋章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寄往縣級及以上人力社保部門或主管部門審核。(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單位審核后,直接寄往省人力社保廳辦理)
3. 縣級及以上人力社保部門或主管部門根據證明材料審核無誤后,將居住證和申請表原件寄往省人力社保廳辦理。
4. 省人力社保廳收到材料后,審核辦理變更或延期,并郵寄給申領人。
請注意,以上步驟僅供參考,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建議買粉絲當地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