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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全面負責新疆現代職業技術學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員會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規模、招生計劃,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招生工作委員會由學院黨委、學院董事會、院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
第九條 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處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招生就業日常工作,并接受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為了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及錄取現場。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分配及有關要求以自治區規劃處當年下達2020年招生計劃書批準為準,詳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發展規劃處文件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一條 學院錄取批次:高職(專科)提前批次、高職(專科)批次。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錄取原則
1.學院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認真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和“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2.對相關科目成績無特殊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3.我院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指定的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鑒于對口行業對從業者的普通要求,建議男生身高低于1.60m,女生身高低于1.55m的考生,慎重報考我院護理專業。
4.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根據考生填報我院各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所有投檔考生按高考分數由高到低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錄取第二個專業志愿,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院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報考普通類或單列類招生計劃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外語排序;理工類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排序。報考雙語類或民語言類招生計劃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民族語文排序;理工類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民族語文排序。“平行志愿”實行一次性投檔,不補充投檔。
5.在錄取期間,考生按規定錄取后無特殊情況一律不退檔。
6. 擬被本院錄取的考生,經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批準后,考生的《錄取通知書》學院根據考生提供的地址用特快專遞寄發。
7.我校公共課程中的外語為大學英語,請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報考。
8.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予錄取
第六章 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制度
第十三條 獎學金
1.高校國家獎學金:獎勵全日制專科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標準每人每年8000元/年。
2.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全日制專科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標準每人每年5000元/年。
3.學院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標準每人每年1500元、1000元和500元三個等級。
4.學院還設有競賽單項獎、優秀學生干部獎等。
第十四條 高校國家助學金
1.資助全日制專科學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標準每人每年4000元、3000元和2000元三個等級。
2. 資助全日制專科學生正式學籍的在校一、二年級農村、縣鎮非農戶口及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標準每人每年1500元/人。
第七章 入學復查
第十五條 學生入學后,學校應當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
2.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定;
3.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
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學校有關規定保留入學資格。
第八章 學費和住宿費標準
第十六條 我院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學費、住宿費標準
第十七條 各專業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局及教育廳的規定標準收費:
1.普通專科專業學費:7500元/年·生。
2.住宿費:660元/年•生(8人間)
3.學校按自治區物價局規定的標準收取學雜費,學生于每學年報到注冊時交納,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自治區批復為準,按照標準采取多退少補的原則。
第十章 入學及注冊
第十八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學院規定辦理注冊手續。不能如期注冊者,應當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按學院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后注冊。
第十一章 學院地址及聯系方式
第二十條 招生買粉絲
學院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祥云東街1600號。
郵編:830023
學院買粉絲:買粉絲://買粉絲.xjxiandai.買粉絲/或直接在網頁搜索“新疆現代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招生買粉絲:新疆現代職業技術學院招就處
電子郵箱:369703531@qq.買粉絲
唯一招生買粉絲電話:0991—3707015,3707007
聯系人:曹老師,史老師
附 則
1.因各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適用于省(區、市)范圍內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當地執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院在所在省(區、市)公布的招生章程內容為準。對于各種媒體平臺節選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內容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2.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
3.本章程由新疆現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
4.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新疆現代職業技術學院
20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