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確歸類、正確估價、依率計征、依法減免、嚴肅退補、及時入庫的原則。
第三條
進出口關稅、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的征收管理適用本辦法。進境物品進口稅和船舶噸稅的征收管理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執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未作規定的,適用本辦法。
第十一條
海關應當根據進出口貨物的稅則號列、完稅價格、原產地、適用的稅率和匯率計征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