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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區域、范圍上海市:南北高架路(盧浦大橋—蘆恒路以南400米)
限行規定:禁止“滬C”號牌小客車通行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可以,但是會限行,2020年11月2日,是上海外牌限行新規實施首日——新規規定,除周六、周日和全體公民放假日外,每日7時至20時,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等車輛禁止在上海市大部分高架道路上行駛。
按老政策,上海高架道路的外地牌照機動車限行時間大致處于早晚高峰兩個時間段。與此相比較,此次限行新規一并覆蓋平峰時間,限行時間也從7個小時延長到13個小時。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第二十九條下列車輛,可以上本市道路行駛:
(一)經注冊登記的機動車,但全掛車、三輪汽車、輕便三輪摩托車、普通正三輪摩托車以及外省市號牌低速貨車除外;
(二)按照本市有關規定注冊登記的非機動車;
(三)自行車、殘疾人手搖輪椅車;
(四)市人民政府允許上道路行駛的其他車輛。
外省市號牌拖拉機以及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車輛和其他通行工具,不得上道路行駛。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長安網-上海出臺新規 外地號牌車這些時段采取高架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