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以上內容參考:鳳凰網-上海推最嚴“限行令”,外牌車“無路可走”
以上內容參考:上海市公安局-關于調整本市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