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華夏高架路(全線);
7、羅山高架路(全線);
8、度假區高架路(中環路至秀浦路段);
9、內環高架路(除內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錦繡路出口、外圈錦繡路入口至黃興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10、南浦大橋;
11、盧浦大橋;
12、延安東路隧道。
(二)、在本通告未盡列的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對上述小客車采取的通行管理措施,按照道路上設置的交通標志、標線所示執行。
(三)、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