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該證明可起到檢驗證書的作用。
裝箱單:裝箱單是發票的補充單據,它列明了信用證(或合同)中買賣雙方約定的有關包裝事宜的細節,便于國外買方在貨物到達目的港時供海關檢查和核對貨物。
托運單:托運單是托運人根據貿易合同和信用證條款內容填制的,常見托運單向承運人或其代理辦理貨物托運的單證。
保險單:是一種正規的保險合同,除載明被保險人名稱、被保險貨物名稱、數量或重量、嘜頭、運輸工具、保險起訖點、承保險別、保險金額、出單日期等,還會在單據背面列明保險人的責任范圍以及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各自的權利、義務等方面的詳細條款。
海運單:是指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承運人接收貨物或者已將貨物裝船的不可轉讓的單證。海運單的正面內容與提單的基本一致,但是印有“不可轉讓”的字樣。有的海運單在背面訂有貨方定義條款、承運人責任、義務與免責條款、裝貨、卸貨與交貨條款、運費及其他費用條款、留置權條款、共同海損條款、雙方有責碰撞條款、首要條款、法律適用條款等內容。
提單:是承運人或其代理應托運人要求所簽發的貨物收據,在托運人將貨物交由承運人保管后簽發,證明承運人已收到海運提單上列明的貨物。它是承運人所簽署的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運輸契約的證明,代表所載貨物的所有權,是一種貨物所有權憑證。
裝船通知:也叫裝運通知,主要指的是出口商在貨物裝船后發給進口方的包括貨物詳細裝運情況的通知,其目的在于讓進口商做好籌措資金、付款和接貨的準備 。
裝貨單:又稱“關單”,是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接受托運人的托運申請后,向托運人簽發的、憑以命令船長收貨裝運的憑據。
需要向貨代和海關提供的單據有:自制并蓋有法人章的發票、箱單、貨物委托運輸單、已蓋章報關委托書、申報要素 如果有商檢還需要提供相關放行單
裝船前后可以獲得的單據有:報關單、堆場收據、提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