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
一、掛靠戶口需要滿足的條件有:
1、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歸國留學生、引進的人才、城鎮用工人員,本單位集體戶尚未建立,不具備家庭戶立戶條件,親友同意將其戶口遷入家中掛靠的;
2、常住戶口居民因工作辭退、離職或調動等原因,人事勞動關系委托人才服務中心等機構管理的,允許將其戶口由原單位集體戶內或派出所代管戶內遷入人才服務中心等單位掛靠;
3、常住戶口居民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允許將戶口遷入親友家中掛靠:
(1)戶口在企業集體戶內,因企業破產、倒閉、改制等原因,企業已無專人管理集體戶,親友同意將其戶口遷入家庭戶內的;
(2)戶口在派出所代管戶內的;
(3)戶口在人才服務中心等中介機構的。
二、掛靠戶口會出現的問題:
1、在戶主要轉讓房屋時,有一定的影響(需要戶內居住地成員都遷出戶口后,新房東才能遷入戶口);
2、當事人可以與掛靠方簽定書面協議,載明在當事人要轉讓房屋時,其有義務在規定的時間內遷出戶口即可;
3、對當事人的房屋產權等,是沒有影響的,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6條的規定,戶口是可以掛靠的;
4、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等,事先買粉絲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復為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孩子的戶口不可以遷入姑姑家,只能掛靠到其姑姑家。
掛靠戶口需要滿足的條件有:
1、子女不得超過十八周歲。
2、個人落戶申請。
3、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戶籍證明。
4、被投靠人單位證明及辦事處證明。
5、被投靠人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證明。
6、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