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戶口所在地,或本人、親屬在本市的合法住所處落戶;
3.外省市無子女,其在本市的子女因應征入伍、出國(境)、死亡(失蹤)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銷本市戶口的,可以同時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戶口所在地,或本人、親屬在本市的合法住所處落戶。
(二)夫妻一方為本市外遷人員,其外省市配偶婚姻登記滿10年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1.可以同時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2.無子女的,夫妻一方為本市支內、知青的,且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可以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戶口所在地,或本人、親屬在本市的合法住所處落戶;不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應在其本人擁有的本市合法住所處落戶。其外省市配偶可以隨遷,或待本市支內、知青回滬落戶后再申請;
3.本市支內、知青已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可以在他們生育的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4.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有本市戶口的人員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外省市無子女的,可以在他們生育的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本市外遷人員屬單身老人,其未生育、未領養過子女的,可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戶口所在地,或本人、親屬在本市的合法住所處落戶。
一、外地小孩在上海讀小學需要什么條件
1、外地小孩在上海讀小學需要以下條件:
(1)上海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義公辦、民辦學校就讀,并且擁有擇校權;
(2)上海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分,但居住證年限符合要求,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公辦、民辦學校就讀;
(3)上海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分且年限不符合要求,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公辦、民辦學校就讀;
(4)無上海居住證,無法正常入學或無法取得學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六十四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行政部門必須把學校的基本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統籌安排學校的基本建設用地及所需物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優先、優惠政策。
第六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教科書及教學用圖書資料的出版發行,對教學儀器、設備的生產和供應,對用于學校教育教學和科學研究的圖書資料、教學儀器、設備的進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優先、優惠政策。
第六十六條
國家推進教育信息化,加快教育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利用信息技術促進優質教育資源普及共享,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教育管理水平。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發展教育信息技術和其他現代化教學方式,有關行政部門應當優先安排,給予扶持。
國家鼓勵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推廣運用現代化教學方式。
二、外地小孩在上海讀小學需要什么材料
外地小孩在上海讀小學需要以下材料:
1、居留證;
2、綠卡;
3、當地的勞動合同;
4、房屋備案和登記;
5、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障支付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