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處理服務和信息使用服務的國際間貿易。對人員移動的限制則阻礙了旅游服務、教育和專業性服務的發展以及國際間的貿易。這幾個方面的限制都會對國際服務貿易產生巨大的阻礙作用。
服務貿易壁壘是指一國在法律上對外國服務業進入本國所設置的障礙。
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均在各自不同的領域中設置壁壘。一國對服務貿易做出限制,經濟上無非出于以下幾種考慮:
1.維持國內就業;
2.保護本國幼稚服務業的成長與發展;
3.作為克服國際收支平衡困難的手段;
4.通過對服務貿易設置壁壘來間接限制商品貨物的進口;
5.國家安全方面的考慮等等。
服務貿易壁壘,主要有以下一些形式:
1.對投資收益利潤提成費等匯回加以限制;
2.對設立外國服務企業的限制;
3.對外國公司進入本國服務市場在所有權方面的法定限制;
4.在人員上加以限制,諸如規定多數職員必須是本國人的法定要求;
5.對外國企業職業人員發放許可證等繁雜的手續;
6.對外國企業設施歧視性稅收政策;
7.對本國公司進行補貼,使其在競爭中占絕對優勢;
8.歧視性的許可證管制;
9.對外國服務企業必需的進口材料征收過高關稅或在進口數量加以限制或禁止進口;
10.限制性或歧視性的政府采購規定;
11.對外國活動范圍的不合理限制;
12.對服務的標準提出過高的要求,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