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集散站卸貨后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賣方承擔將貨物運至賣方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集散站的一切風險和費用(進口費用除外)。
7、DDP
全拼:Delivered Duty Paid
中文含義:完稅后交貨
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辦完清關手續將在交貨的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給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
DDP是賣方承擔的責任最大、負擔的費用最多的一個術語,賣方承擔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包括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應繳納的任何進口稅費。
B、適合水上運輸方式1、FAS
全拼:Free Alongside Ship
中文含義:裝運港船邊交貨
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交付至買方指定的船邊,如置于碼頭或駁船上時完成交貨義務。買方承擔自裝運港船邊(或駁船)起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在大宗貨物的貿易中,特別是小麥、棉花、大豆、礦石等初級產品貿易中,出口商通常采用該術語。
2、FOB
全拼:Free On Board
中文含義:裝運港船上交貨
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舶時,賣方完成其交貨義務。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并及時通知買方。船開后,一切事宜都由買方負責。
FOB=EXW+運輸費用/裝卸費用+貨代費(裝柜費+報關費等)
Ps:本條中風險轉移規則已經《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修改,裝運港貨物裝運上船后,風險轉移給買方。
3、CFR
全拼:Cost and Freigh
中文含義:成本加運費
賣方在裝運港船上交貨,同時賣方須訂立運輸合同,支付貨物至指定目的港的運費,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將貨物裝上船并及時通知買家。
4、CIF
全拼: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中文含義:成本加保險費、運費
CIF= CFR+保險費=FOB+運費+保險費
在CFR基礎上,賣方需要負責辦理貨物運輸保險,為運輸途中貨物的滅失或損壞風險辦理保險。
(本文精選至MIC外貿圈)
隨著社會的發展,貨物運輸也成為常見的情況,dpu是指卸貨地交貨的意思,是指賣方在指定地卸貨后完成交貨,適用于鐵路、公路、空運、海運等任何形式的貿易運輸方式,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輸風險和費用都是由賣方進行承擔的,且目的地是以卸貨后才算行程結束的。
一、dpu保險誰負責
DPU貿易術語解釋為在卸貨地點交貨,全稱是在卸貨地點交貨,這意味著賣方在指定目的地卸貨后完成交貨。DPU適用于任何形式的貿易和運輸,如鐵路、公路、空運、海運、內河航運或多式聯運。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輸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輸風險和費用(進口費用除外)。DPU是《202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的國際貿易術語,由《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的DAT修改而來,意味著未來DAT將被DPU取代。修改的主要原因是強調卸貨地點不一定是“碼頭”。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輸風險和費用都是由賣方進行承擔的。
二、DPU注意事項
DPU是《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20》中的一個新術語,旨在取代《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中的DAT術語。DDP與DPU最大的區別在于,DDP是負責進口通關的出口商,而DPU是負責進口通關的進口商;DDP是買方對卸貨成本和風險的責任,而DPU是賣方對卸貨成本和風險的責任。
綜上所述貨物運輸已經成為必不可少的事情了,dpu包括了任何形式的貿易運輸方式,并且對保證貨物運輸風險和費用做出了很好的規劃,再有這方面需求時可選的dpu。
貿易術語FOB、CIF和CFR的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CIF名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按此術語成交,貨價的構成因素中包括從裝運港至約定目的地港的通常運費和約定的保險費,故賣方除具有與CFR術語的相同的義務外,還要為買方辦理貨運保險,支付保險費,按一般國際貿易慣例,賣方投保的保險金額應按CIF價加成10%。
CFR意思是成本加運費,指在裝運港船上交貨,賣方需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費用。但貨物的風險是在裝運港船上交貨時轉移。
FOB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貿易術語之一。按離岸價進行的交易,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運港被裝上指定船時,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2、費用構成和報價不同
FOB價格=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凈利潤
CFR價格=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國外運費+凈利潤
CIF價格=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國外運費+國外保險費+凈利潤
3、保險費的支付和辦理不同
FOB、CFR術語中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辦理,賣方應于貨物裝船前通知買方。CIF術語中保險費由賣方負責辦理并支付保險費,賣方按合同規定辦理保險并將保險單交給買方。
4、裝船通知告知買方的時間不同
FOB和CFR術語賣方在裝船前需要告知買方裝船內容、裝船細節以使買方可以有充足的時間辦理貨物的海上保險,而CIF是由賣方負責投保,在貨物裝船后的幾天內告知買方裝船通知。
DAP保險費用由賣方承擔,DAP的買方承擔責任比較小。
拓展資料:
DAP和DDP區別
倆者區別如下: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貨
DDP(delivered ty paid) 完稅后交貨
兩者的最大區別在于:貨物在目的港進口清關過程中的風險和費用究竟由誰承擔的問題。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貨條件(加填指定目的地)它是2010通則的新術語,DDU是2000通則的術語,2010里已經沒有DDU了。DAP的條款約定如下: 目的地交貨 本術語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中的一種或多種,是指在指定目的地,將到達的 運送工具上準備卸載的貨物交由買方處置時,即屬于賣方交貨,賣方負擔貨物運 至指定地的一切風險。當事人最好能清楚地列明約定目的地內的地點,因為至該 地點的風險均由賣方承擔。
DDP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Paid”,意為“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這種交貨方式是指出口商在進出口雙方指定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的手續后,再將貨物交給進口商。
DAP條款
DPA條款介紹如下:
dap條款,英文全稱為:delivered at place,也叫目的地交貨,是指方已經用運輸工具把貨物運送到達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將裝在運輸工具上的貨物(不用卸載)交由方處置,即完成交貨。
在此術語下,雙方所承擔的義務:
賣方的義務:賣方承擔將貨物運送到達指定目的地并交付給買方(不用卸載貨物)之前的所有風險和費用,包括出口貨物時報關手續和貨物裝船所需的各種費用和風險等等,如果方把貨物運送到達指定目的地后,按照運輸合同負擔指定目的地和卸貨有關的費用,所產生的費用方無權要求賣方歸還(除非當事人雙方另外有約定)。
買方的義務:買方則承擔方將還沒卸載的貨物交付給買方之后的所有風險和費用,包括進口貨物時清關手續和卸載貨物時所需的各種費用和風險等等。
在這種情況下,dap可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包括空運,海運和陸運),也可適用于多種運輸方式結合聯運。
另外需要注意的問題是,.新的in買粉絲terms_ 2010和舊in買粉絲terms2000是同時適用的,在新的合同中要表述清楚用哪一個,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把握的話,和客戶協商接著用DDU也ok;.如果使用新的in買粉絲terms_ 2010,書寫上這個_一定不要漏了,這個是商標的標志;.報關時,海關系統由于里就只有cif ,cfr, fob, c&i這幾類,輸機的時候會跳,d類的,在報關上只能顯示c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