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向主管單位分配下一年指標數量。
(三)確認落戶期限
主管單位指導用人單位與畢業生協商確認后,選擇工作滿半年或三年辦理落戶。
郊區中小學、幼兒園及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引進的畢業生工作滿三年辦理落戶。
(四)申報公示
1.次年1月至8月,用人單位通過“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向主管單位提交畢業生信息。
2.主管單位審核無誤后,經畢業生本人同意,通過官網公示擬引進畢業生的姓名、年齡、畢業院校、學歷等信息,并公布主管單位的監督電話和聯系地址,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內反映的問題,主管單位應及時核查處理。
3.經公示無異議的,主管單位通過系統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交畢業生信息。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確認。
審核通過的,主管單位或用人單位自行打印《XX年北京市引進畢業生審批表》及《接收函》;
審核不通過的,停止辦理引進。
(五)辦理落戶
1.達到約定落戶期限后,用人單位通過系統填報畢業生的畢業證書編號、學位證書編號及原戶籍等信息,主管單位審核并提交落戶信息。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比對審核通過的,主管單位自行打印《非北京生源報戶口介紹信》;
不通過的,撤銷《接收函》,停止辦理落戶。
2.主管單位到公安部門為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
第十四條畢業生落戶完成后,將《XX年北京市引進畢業生審批表》存入畢業生個人檔案。
主管單位將各類會議決議、請示報告、公示等材料存檔。
第五章決策程序
第十五條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年度指標分配使用情況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行集體研究決策。
第十六條主管單位應參照本辦法建立健全引進畢業生重大事項決策程序,將用人單位引進畢業生準入條件、指標分配等事項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行集體研究決策。
第十七條主管單位在引進畢業生工作中有重大項目用人需要和特殊人才需求的,應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交書面申請,其中,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在報請區政府同意后,提交申請。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照“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行集體研究決策。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引進畢業生工作實行“誰引進誰負責,誰用人誰負責”的監督管理責任機制。
各單位應嚴格履行職責,規范引進程序,優化辦理流程,防控廉政風險,實現系統留痕、記實完整、可查可溯,確保責任壓實。
第十九條主管單位應加強對引進畢業生工作的管理,實行為期3年的畢業生培養留用跟蹤問效;
應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制,制定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定期排查風險點,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
應加強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條用人單位應把好選人關,完善選人用人制度;
依法與畢業生建立勞動(錄用、聘用)關系,合理約定服務期限,履行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繳納社保等責任和義務;
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讓畢業生了解單位發展、運行和落戶年限等情況,保持引進畢業生隊伍穩定。
第二十一條畢業生應做到誠實守信,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做出承諾,嚴禁弄虛作假;
對自身的擇業行為負責,踏實工作,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引進畢業生工作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與指標分配掛鉤。
對存在以下情形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壓減指標、暫停辦理引進畢業生等處理。
涉嫌違紀違規問題和線索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一)為超出管轄范圍用人單位辦理引進畢業生的;
(二)不嚴格核實申報材料,推諉、拖延辦事,造成服務對象利益受到損害的;
(三)不按照規定與畢業生建立合法勞動(錄用、聘用)關系或者不履行繳納社保義務的;
(四)以引進畢業生事項為由,收取服務對象代理費、服務費等費用的;
(五)畢業生培養留用存在較大問題,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
(六)協助畢業生提供虛假材料的;
(七)存在索賄、受賄或行賄行為的;
(八)存在其他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制度行為的。
第二十三條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前主動離職或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單位告知畢業生后提交申請,經主管單位審核,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撤銷其《接收函》,停止辦理落戶。
存在嚴重失信或弄虛作假行為,或畢業生及其利害關系人存在行賄行為的,停止辦理落戶,對不良信息予以記錄;
已取得本市常住戶口的,予以注銷;
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市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畢業生有明確規定的,按現行政策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關于印發的通知》(京人社畢發〔2018〕37號)《關于建立本市引進畢業生工作新機制的通知》(京人社畢發〔2019〕18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北京落戶人才引進政策如下:
1、碩士及博士畢業生;
2、北京地區高校、京外地區“雙一流”建設高校的本科畢業生;
3、文化行業的編劇、導演、演員、舞臺技術等崗位,可引進教育部批準能夠獨立設置本科的藝術院校本科畢業生;
4、體育行業的運動員、教練員、賽事運營等崗位,可引進全國性專業體育院校本科畢業生;
5、郊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可引進省級師范類高校或其他高校師范類專業本科畢業生;
6、郊區醫療衛生系統醫、藥、護、技崗位,可引進省級醫學類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
7、全市醫療衛生系統醫、藥、技崗位,可引進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本科畢業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北京市引進人才落戶政策具體如下:
1、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需同時具有中專以上學歷;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以上學歷,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
3、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高級技能職業資格,且在深圳市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以上,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
4、具有非全日制大專,且社保五年以上,單位申報可加十分者直接入戶;
5、具有非全日制本科學歷,社保三年以上,即可入戶。
北京戶口申請資料:
1、申報人根據個人情況攜帶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到擬遷入地派出所辦理。申報人非本市戶籍的,需提供申報人的身份證。申報人的要求具體如下:
(1)在本人房產或在本人承租的公共廉租房立戶,申請人應到場辦理;
(2)在配偶(子女)享有超過50%產權的房屋立戶的,申請人應到場辦理,產權人不需到場;
(3)在親友房產立戶的,申請人(即戶主)及房屋產權人應到場;
(4)遷入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家庭戶的,申請人應到場辦理,隨遷的直系親屬不需到場;配偶屬掛靠他人家庭戶的,還需戶主到場辦理;
(5)掛靠親友家庭戶的,申請人及戶主應到場,隨遷的直系親屬不需到場;
(6)整戶遷移應由戶主到場辦理。掛靠在他人家庭戶內,如該戶辦理戶口遷移,應與戶主一并遷移,掛靠成員不需到場。
2、對于遷入房產立戶的,戶籍民警應聯系社區民警,確認該房產有規范的門樓牌后當場核準辦理;
3、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當場辦理,打印《常住人口登記表》,交申請人核對并簽名,收繳原戶口簿或在當事人頁蓋注銷章,簽發戶口簿,根據當事人需要辦理身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具體內容: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隨調隨遷,凡符合條件的科技創新等人才均可申請。
北京引進人才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調隨遷。昨日,本市發布《關于優化人才服務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精尖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在人才的引進、評價、激勵等方面打出“組合拳”。措施中明確,凡是符合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方向并達到一定條件的科技創新人才、文化創意人才、金融管理人才、專利發明者和本市緊缺急需的自由職業者,北京敞開懷抱“歡迎”,均可申請引進。同時,在全市推廣職稱評審直通車,優秀人才可直接跨級申報工程技術或科學研究系列正高級職稱。在國內人才引進方面,突破原有以學歷學位或職稱評價引進人才的“一尺量”模式,開通“綠色通道”,為“千人計劃”、“萬人計劃”、“海聚工程”等國家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選專家、重要科技獎項獲獎人直接辦理引進,最快5個工作日辦理完成引進手續。此外,在京承擔國家和本市科技重大專項、重大科技基礎設等優秀杰出人才,可以為團隊成員推薦申請人才引進。
北京引進人才需符合這些基礎條件,具體如下:
擬引進的人才應無刑事犯罪記錄,提出引進時一般應在聘用單位工作滿2年。引進時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三城一區”引進的可放寬至50周歲,個人能力、業績和貢獻特別突出的可進一步放寬年齡限制。引進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調隨遷。
北京引進人才落戶地址規則如下:
引進人才無產權房屋的,可在聘用單位的集體戶落戶;聘用單位無集體戶的,可在單位存檔的人才公共服務機構集體戶落戶。
據悉,為更好地為人才松綁放行,解除后顧之憂,人才引進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三城一區”引進的可放寬至50周歲,個人能力、業績和貢獻特別突出的可進一步放寬年齡限制。引進人才無產權房屋的,可在聘用單位的集體戶或聘用單位所在區人才公共服務機構的集體戶辦理落戶。引進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調隨遷。同時,大幅提高對優秀人才的獎勵標準。建立與個人業績貢獻相銜接的獎勵機制,業績貢獻突出的可給予每年最高200萬元的獎勵。另外,設立建言獻策獎勵資金,鼓勵社會各界對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提出意見建議,被采納應用或形成制度性成果的可根據貢獻大小給予10萬元至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改變職稱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