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國際慣例解釋,對買賣雙方在交易中的爭議,可通過國際貿易慣例解釋。
舉例:
CIP: 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并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負責辦理保險手續并支付保險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后,在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照管,以履行其交貨義務。
EXW: 即 “EX Works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工廠交貨(指定的地點)”。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其所在處所(工廠、工場、倉庫等)將貨物置于買方處置之下即履行了交貨義務。
FAS: 即"Free Alongside Ship" 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裝運港將貨物放置碼頭或駁船上靠近船邊,即完成交貨。eliv
DAT: 即“Delivered At Terminal (insert named terminal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 其中文含義”運輸終端交貨“。使用該術語賣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將貨物運到合同規定的港口或目的地的運輸終端,并將貨物從抵達的載貨運輸工具上卸下,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參考鏈接:百度百科:貿易術語
FOB與FCA的主要區別是:適用的運輸方式與風險轉移的時間不同,費用相對應的有所差別。
運輸方式:FOB為船上交貨,FCA為貨交承運人。
風險轉移的時間:FOB的風險轉移在貨運過船舷的那一刻,FCA為貨交到承運人指定的地點那一刻。
FCA(買粉絲 carrier)是"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是指賣方只要將貨物在指定的地點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并辦理了出口清關手續,即完成交貨。
FCA是國際貿易術語之一,《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2000)對其規定如下:
需要說明的是,交貨地點的選擇對于在該地點裝貨和卸貨的義務會產生影響。若賣方在其所在地交貨,則賣方應負責裝貨,若賣方在任何其他地點交貨,賣方不負責裝貨。
該術語可用于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
若買方指定承運人以外的人領取貨物,則當賣方將貨物交給此人時,即視為已履行了交貨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