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入病歷主頁面后,點擊病歷詳情頁上方的打印菜單;
1、電子病歷自助打印地點:門診各樓層自助機打印
2、請在自助服務機上點擊門診病歷打印,插入社保卡、就診卡、市民卡或將身份證放在規定位置,點擊讀卡
3、請在觸摸屏上選擇就診日期,點擊開始打印病歷,等待5秒鐘將自動打印
4、門診病歷只打印一次,請妥善保管門診病歷
1、患者本人或受患者委托的人帶著身份證和病歷到醫院醫務處;
2、醫務處把病歷批條后蓋上公章;
3、然后到病案室復印。把原始病歷復印后,把原件裝在口袋里面,讓患者在上面寫上日期,并簽字蓋章;
4、簽字蓋完章后,醫生就用復印機復印病歷;
5、此時,病歷就復印完成。
1、用瀏覽器搜索相關信息,并直接選擇圖標鏈接進行跳轉。
2、當一個新窗口彈出時,您需要找到患者通道并單擊輸入。
3、繼續填寫用戶名,密碼和驗證碼,確認登錄。
4、將顯示相應的結果,并可以查詢個人病歷。
如果是患者本人申請打印,一般需要帶本人身份證、病例號,如果是幫其他人申請打印,一般需要帶自己的身份證、患者的身份證以及病例號,具體所需材料以當地醫院要求為準。
如果打印申請人是司法機關,需要帶由司法機關出具的公函、執行公務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
如果申請人是保險機構,需要帶保險合同、承辦人身份證、被保險人同意的法定證明。
不同醫院需要的東西可能不完全一樣,最好是先聯系醫院問清楚后再去。
復印病歷需要攜帶復印人和病人的身份證,在就診醫院的病案科進行復印。由于病案整理、歸檔、編碼等程序原因,一般在出院后10-15個工作日之后才能進行病歷的復印。復印的病歷會加蓋醫院的公章。
法律依據: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
第十七條
醫療機構應當受理下列人員和機構復制或者查閱病歷資料的申請,并依規定提供病歷復制或者查閱服務: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第十八條
醫療機構應當指定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負責受理復制病歷資料的申請。受理申請時,應當要求申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形式進行審核。
(一)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二)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以及代理人與患者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和授權委托書;
(三)申請人為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法定繼承人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四)申請人為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法定繼承人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代理人與法定繼承人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及授權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