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
香港走水貨會這樣判刑:行為人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客觀:《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水客,就是通常說的以自用為借口,來回多次攜帶應稅物品入境,偷逃稅款的人。確切的說,水客的帶水貨入境銷售的行為屬于走私行為。現在海關打擊水客力度加大,主要打擊的是集團式作業的水客團伙。
樓主要區分好違法與犯罪的區別,這里說的違法即主要是指違反行政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承擔行政責任,比如說罰款;而犯罪就是指違反了刑法的規定,要承擔刑事責任,比如說坐牢。在大陸,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偷逃稅額在50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項規定,偷逃稅額在15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項規定,偷逃稅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15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未達到刑事追訴標準的,應當屬于違法行為。
香港的法律法規跟大陸的法律不同,香港那邊好像免關稅,具體還要看香港那邊的法律如何規定,如有需要,可以買粉絲相關部門。
我之前在中英街幫人帶過,出來就有人主動找我們然后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不怕
他們有簽訂協議
香港一向是內地游客口中的“購物天堂”,從奶粉、化妝品等百貨到手機、電腦等電子產品,無一不是游客們搶購的對象
質量高、免關稅也同時造就了一大批投機倒把的“水客”
你好,現在很多水貨客帶貨到內地,都是換一比一來帶的,比如你買的化妝品要港幣100塊,那你就得給水貨客一百塊人民幣。當然,這是假設,沒有人為了你一百塊走一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