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社會民生
解析:
英國領地是英國本土以外的領土。英國領地可以分成以下三類:
皇家屬地(Crown Dependency)
根西島(Guernsey)
澤西島(Jersey)
馬恩島(Isle of Man)
屬地(Dependent Territory)
福克蘭群島(Falkland Islands) (存在爭議)
皮特凱恩群島(Pitcairn Islands)
南喬-{ 治}-亞與南三文治群島(South Geia and the South Sandwich Islands)
海外領地(Overseas Territory)
安圭拉(Anguilla)
百慕達(Bermuda)
英屬印度洋領地(British Indian Ocean Territory)
英屬維爾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s)
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s)
直布羅陀(Gibraltar)
蒙特塞拉特(Montserrat)
圣赫倫那(Saint Helena)
特克斯與凱科斯群島(Turks and Cai買粉絲s Islands)
此外,英國位于塞浦路斯中部的分隔區亦有特殊屬地,稱之為賽普勒斯英屬基地區
英國海外領土包括安圭拉、英屬南極領地、百慕達、英屬印度洋領地、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福克蘭群島、直布羅陀、蒙特塞拉特、圣赫勒拿(包括阿森松島和特里斯坦-達庫尼亞群島)、特克斯與凱科斯群島、皮特凱恩群島、南喬治亞島與南桑威奇群島和塞浦路斯英屬基地區。
其中在南極洲聲稱的英屬領地并不被其他國家所承認。這14塊領土的總面積共約1,728,000平方公里,人口共約260,000人。
英國海外領地(英語:BritishOverseasTerritories)是主權歸于英國,但并不屬于聯合王國建制的14塊海外領土。它們是大英帝國的殘余部分,部分領土經投票表決繼續成為英國領土,其余領土則尚未取得完全獨立。
“英國海外領土”一詞源于《2002年英國海外領土法案》,取代了《1981年英國國籍法案》使用的稱呼“英國屬地”(Britishdependentterritory)。1981年前,這些領地被稱為“殖民地”(買粉絲lonies)或“直轄殖民地”(Crown買粉絲lonies)。英國海外領土也會被稱為聯合王國的海外領土,若上下文意明顯,更可以直稱海外領土。
根西島和澤西島(合稱海峽群島)以及馬恩島,都被稱為于皇室屬地,雖然也是屬于英國皇家主權之下,但是其與聯合王國的憲政關系與海外領土完全不同,英國的14塊海外領土只是單純海外領土,并不是英國的屬地。英國海外領土和皇家屬地也與英聯邦國家地位不同,后者是由于與大英帝國的關系而加入英聯邦的主權國家。
英國是由大不列顛島上的英格蘭、蘇格蘭和威爾士,以及愛爾蘭島東北部的北愛爾蘭以及一系列附屬島嶼共同組成的一個西歐島國。除了英國本土之外,還包括十四個海外領地。
英國海外領土(英語:British Overseas Territories)是主權歸于英國,但并不屬于聯合王國建制的14塊海外領土[1]。它們是大英帝國的殘余部分,部分領土經投票表決繼續成為英國領土,其余領土則尚未取得完全獨立。
這14塊領土包括安圭拉、英屬南極領地、百慕達、英屬印度洋領地、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福克蘭群島、直布羅陀、蒙特塞拉特、圣赫倫那(包括阿森松島和特里斯坦-達庫尼亞群島)、特克斯與凱科斯群島、皮特凱恩群島、南喬治亞島與南桑威奇群島和塞浦路斯英屬基地區。其中在南極洲聲稱的英屬領地并不被其他國家所承認。
海外領土的國家元首是英國君主,是伊麗莎白二世女王。女王在海外領土的身份是作為聯合王國的女王,而不是每個海外領土的元首。女王在每一個海外領土任命一名她的代表以行使她的權力。在那些擁有常住人口的海外領土,總督(Governor)經英國政府推薦后由女王任命,通常由一名已退休的高級軍官或高級政務官擔任。那些沒有常住人口的海外領土,女王通常任命一名專員(Commissioner)代表她的權力。對于那些有屬地的海外領土,總督會任命一名行政官(Administrator)以代表他或她在屬地的權力。
總督的地位是作為“事實上”的國家元首,他們通常負責任命當地政府的首腦以及高級官員。總督也負責與英國政府的聯絡交流,以及履行儀式性職責。專員擁有與總督同樣的權力,但同時還擔任當地政府首腦。 所有海外領土都有其政府系統與本地法律,其政體結構似乎與每個海外領土的面積大小及政治發展水平緊密相關。這些地區的政治體制如下:
英屬南極領地南喬治亞島和南桑威奇群島無原住民或常住人口,因此無民選政府。行政官協助政府專員管理當地事務。英屬印度洋領地無民選政府,沒有原住民。然而Chagossian(查戈斯群島原住民)于1971年被強制從當地驅逐出境,因此有理由被認為是當地居民,他們正在堅持一項英國高等法院的判決--該判決推翻了禁止他們返回英屬印度洋領地的樞密令。亞克羅提利與德凱利亞當地無民選政府,然而英國軍方盡力確保與當地塞浦路斯政府的法律銜接關系。皮特凱恩群島當地有一個民選市長和一個皮特凱恩群島議會,其有權進行本地立法。然而他們的決定需要得到總督的批準,總督代表聯合王國政府保有近乎無限的完全立法權。福克蘭群島政府架構包括民選福克蘭群島立法代表以及首席行政官,一名共同資源督導是其“當然”成員。圣赫勒拿(包括阿森松島和特里斯坦-達庫尼亞群島)政府包括民選立法會,總督是政府首腦并領導行政會議,包括經任命的來自立法會的成員和兩名非“當然”成員。管理阿森松島和特里斯坦-達庫尼亞群島的是由民選島議會推薦的行政官。安圭拉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這些較大型的海外領土擁有一個較大的議會或立法會(開曼群島例外,其只有一個立法會)和政黨組織。行政會議通常被稱為內閣并由總理領導(英屬維爾京群島和開曼群島),或者是由首相領導(安圭拉), 其是國會中多數派政黨的領袖。總督在當地事務上的權力較少,通常處理外交或經濟事務,而由民選政府管理大多數國內事務。蒙特塞拉特該海外領土擁有一個立法會以及政黨組織。行政會議通常被稱為內閣并由首相領導,其是國會中多數派政黨的領袖。直布羅陀根據2006年直布羅陀憲法公民投票通過的2006年直布羅陀憲法方案,直布羅陀擁有一個國會。由直布羅陀首相領導的直布羅陀政府是民選的。防衛、外交以及內部安全事務作為直布羅陀總督的職責,因此英國不需要在直布羅陀的行政官。百慕大特克斯與凱科斯群島 百慕大于1609年正式殖民,是現存海外領土中歷史最悠久人口最多的一個,同時大部分行政權已被移交給當地政府首腦--即百慕大總理。特克斯與凱科斯群島在2006年8月9日實行了一項新的憲法,其政府首腦被稱為特克斯與凱科斯群島總理,其自治權也已極大提升。 每個海外領土都有其獨立于聯合王國的法律系統。法律系統通常是基于英國普通法,根據當地情況進行一些修訂。每個海外領土都有其各自的總檢察長(attorney general)和法院系統。對于一些規模較小的海外領土,聯合王國會任命一名英國的律師或法官在
本地案件中工作。這項措施對于涉及嚴重犯罪的案件尤其重要,因為一些人口稀少的島嶼可能無法找到了解被告情況的陪審團。
2004年皮特凱恩島強奸案審判就是一個很好的示范,顯示了英國如何在海外領土無法獨立處理的特殊案件上為其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