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公司可可以進行加工生產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規定,經營企業將全部工序外發加工的,應當在辦理備案手續的同時向海關提供相當于外發加工貨物應繳稅款金額的保證金或者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保函。經營企業開展外發加工業務,應當按照外發加工的相關管理規定自外發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海關辦理備案手續。
加工貿易主要可以分為進料加工貿易和來料加工貿易
進料加工
有外貿經營權的企業購買進口半成品后進行生產再返銷出口的業務是進料加工業務。
我國目前對進料加工經營者的要求:
1.進行進料加工的企業必須具有外貿出口經營權;
2.進行進料加工的企業加工后的產品一般必須出口,未經相關部門批準不能內銷;
3.進料加工的經營者需自負盈虧,即使無法加工或出口,進口料件的成本仍由經營者承擔;
4.進行進料加工的經營者應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審核批準,在獲得《進料加工批準書》后還應向海關部門備案。
來料加工
來料加工的特點:
1.外商將主動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等料件,在必要時外商還會提供生產用的設備,這些生產資料可能來自國外,也可能來自國內。
2.國內加工單位將按照外商的要求進行加工裝配,裝配后的成品交外商銷售,我方將收取一定的費用。
3.外商提供的料件及設備的價款將從我方收取的費用中抵扣。
4.來料加工的過程中,料件、設備和成品將分別計價,分別訂立合同,但通過對開信用證的方式,料件的價款將從出口成品的價款中扣除,這被稱為各作各價。
5.來料加工的流程一般為:外商→外貿公司→工廠→外貿公司→外商。他們之間兩兩聯系,互為交易雙方。
來料加工與進料加工的區別:
1.進料加工產品的品種、質量與數量由我方自定。來料加工產品的品種、質量與數量由外商決定。
2.進料加工其實是兩筆不相關的買賣,來料加工則是兩筆相關的買賣。
3.進料加工進歸進、出歸出,外商不能干涉。來料加工中外商可以規定我方的出口期限。
4.進料加工生產中的風險由我方承擔,來料加工生產中的風險由雙方共同承擔。
5.進料加工中貨物的所有權在我方企業,來料加工中貨物的所有權在外商企業。
6.進料加工企業自負盈虧,來料加工企業由外商支付固定的費用。
7.來料加工的關稅成本相對較高。
來料加工的手續一定要掌握好時間的界限,在原材料進口通關以前首先要到原外經貿委(現在統一合并為商務局)辦理開展加工貿易的申請,辦理加工能力證明。《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及生產能力證明》有效期為一年。
然后是在電子商務加工貿易的網上申報系統作合同審批。
一、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材料辦理加工貿易的批準證:
(一)、經營企業出具的書面申請報告及加蓋經營企業的《加工貿易批準證申請表》。
(二)、經營企業進出口經營權批準文件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加工企業注冊地縣級以上外經貿主管部門出具的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正本),加工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經營企業對外簽定的進出口合同(正本)。
(五)、經營企業與加工企業簽定的加工協議(合同)正本。
(六)、審批機關認為需要出具的其它證明文件和材料。
二、填寫加工貿易手冊
三、手冊在海關備案
有關經營單位應在對外簽訂的來料加工合同自批準之日起1個月內持下列有關單證向有關單位辦理合同備案手續:
1. 加工單位或外貿(工貿)公司的營業執照。
2. 稅務機關簽發的稅務登記證。
3. 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或合同備案證明書。
4. 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立項的項目,還應提供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的文件。
5. 對外簽訂的合同副本。
6. 海關認為必要的其他單證,如保函或保證金等。
以下是進口料件通關以后的操作
四、來料加工進出口貨物辦理報關手續
(一) 來料加工項下貨物進、出口時應向海關提交下列單證:
1.填有進、出口貨物數量、價值、規格等項目等項目并帶有經海關認可的報關單位簽章的“來料加工進出口貨物專用報關單”1式3份。
2.《來料加工進出口貨物登記手冊》。
3.進出口貨物的運單、發票、裝箱單及海關認為必要的其他單證。
4.出口外匯核銷單。
海關對上述單證進行審核,
(二)接受查驗。
根據《海關法》規定,海關查驗貨物時,報關員應到場并負責搬移貨物、拆和重封貨物包裝。
(三)辦理繳納稅費手續。
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進口稅;①加工裝配合同項下進口用于加工成品復出口的料件;②加工裝配合同項下進口,直接用于企業加工生產出口產品,而在生產過程中消耗掉的燃料油,以及加工企業生產自用發電油;③進口合理數量的用于安裝、加固機器設備的材料;④為加強工業生產管理,由外商提供進口的微型計算機、閉路電視監視系統、電話機等管理設備。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章征收進口稅費;①為加工生產進口的辦公用品;②超出海關規定免征進口稅范圍的加工貿易貨物;③加工裝配合同項下進口料件、設備等按規定繳交海關監管手續費。
(四)按受放行。
企業妥申報、按受查驗和繳納稅費手續,并領取了海關簽章的報關單核銷聯后,可將貨物運離海關監管現場。
五、到有關退稅分局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
單證要求為:
⑴來料加工登記
a、海關來料加工登記手冊
b、外經貿委加工貿易批準證
c、進口料件報關單
d、來料加工合同
e、《來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一式四聯
出口企業必須先到有關退稅分局領取來料加工免稅證明,再按照實際進出口數據正式填寫,蓋企業公章后,帶前述a-d四份單證一起交由退稅分局辦理。
以上單證必須是正本。應注意的是:在辦理來料加工登記之前,貨物必須先到海關辦理出口報關,由海關在登記手冊上登記出口數量并蓋有驗訖章。
⑵來料加工核銷(退稅局的核銷)
企業在貨物出口后,在規定期限內,即必須在海關手冊到期三個月之內向退稅分局辦理來料加工免稅核銷手續,單證要求為(以下均為復印件):
a、進出口報關單
b、外經貿委加工貿易批準證
c、來料加工合同
d、海關來料加工手冊
e、外銷發票
f、結匯水單
g、海關手冊結案單或保證金臺帳聯系單(結案聯)
h、《來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單第二、第三聯(正本)
如果出口企業辦理逾期核銷手續或來料加工進口料件轉內銷手續,除攜帶上述單證外,還須攜帶《來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第一聯(正本)。
六、來料加工海關核銷手續
按照我國《海關關于對外加工裝配業務的管理規定》第 6條:加工裝配合同必須在合同到期或最后一批加工成品出口后的一個月內,憑當地稅務部門在海關“登記手冊”內簽章的核銷表,連同有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以及有關單證向主管海關辦理核銷手續。核銷時應遞交下列單證:
(1)“對外加工裝配進出口貨物登記手冊”。
(2)經海關簽章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
(3)對外加工裝配補償貿易合同核銷申請(結案表)。
(4)對損耗率較高的產品,應提供詳細的加工生產用料清單和加工工藝說明。
(5)海關需要的其他有關材料。
貿易公司接到后找工廠進行來聊加工也是可以的,看自己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
1.單純的貿易公司是不可以的
2.但是有的是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它是具備加工業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