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
要申請高新技術企業,首先該技術應當屬于高新技術,高新技術的范圍包括:電子與信息技術;生物工程和新醫藥技術;新材料及應用技術;先進制造技術;航空航天技術;現代農業技術;新能源與高效節能技術;環境保護新技術;海洋工程技術;核應用技術;其它在傳統產業改造中應用的新工藝、新技術。
另外,申請高新技術的企業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是熟悉本企業產品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并重視技術創新的本企業專職人員。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你好,商貿類公司不可以申報高新技術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必須是生產類企業。
你無法保證研發費用,和成果轉化。
如果你是生產和銷售分開做的話,建議你合并了以后在申報。
希望能夠幫到你。
不知是你是哪個省的,大至的材料如下:
第一條根據世界科學技術發展趨勢和我國的科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國家科學技術部劃定高新技術范圍如下:
(一)電子與信息技術;
(二)生物工程和新醫藥技術;
(三)新材料及應用技術;
(四)先進制造技術;
(五)航空航天技術;
(六)現代農業技術;
(七)新能源與高效節能技術;
(八)環境保護新技術;
(九)海洋工程技術;
(十)核應用技術;
(十一)其它在傳統產業改造中應用的新工藝、新技術。
國家科學技術部根據以上高新技術范圍制定頒布高新技術產品目錄,并根據世界高新技術的發展對高新技術范圍和高新技術產品目錄適時進行補充和修訂。
第二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條件:
(一)從事本細則第一條規定范圍內的一種或多種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技術服務。單純的商業貿易除外。
企業生產的產品,屬于國家科學技術部頒布的《高新技術產品目錄》的范圍。
(二)產權明晰,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10%以上。
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生產或服務為主的勞動密集型高新技術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20%以上。
(四)企業每年用于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應占本企業當年總銷售額的5%以上。
(五)企業的技術性收入與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的總和應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新辦企業(指注冊不滿1年的)在高新技術領域的投入應占總投入60%以上。
(六)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內的企業年總收入100萬元以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外的企業年總收入200萬元以上,銷售利稅率10%以上,全員勞動生產率15萬元/人·年以上(新辦企業除外)。
(七)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是熟悉本企業產品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重視技術創新,具有管理能力的本企業專職人員。
第三條
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是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聯營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和港、澳、臺資企業。
第四條
國家及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外的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須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向企業所在地的市、行署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書》,并報送以下材料(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可同時申請認定,也可分別申請認定):
1、申請報告;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企業章程(經全體股東簽字蓋章的章程復印件);
4、企業的技術、生產、財務管理制度;
5、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個人材料(身份證或有效護照,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等);
6、企業職工學歷結構、職稱結構證明(須經檔案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7、反映所從事的技術及其產品的技術水平和知識產權的材料(產品或技術鑒定證書,法定檢測機構的檢測報告,用戶的評測報告等。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須提供專利證書、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新藥證書等;技術來源于其它單位或個人的,須提供技術合同和相關材料);
8、企業上一年度和近期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主營業務收支明細表和應上交、應彌補款項表(須經當地主管稅務局審核蓋章);新辦企業的投資方案,包括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項目立項批文等;
9、其它有關文件、證明。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書》一式3份,申請報告等材料一式1份。
第五條
市、行署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收到申請報告及上述材料后提出審核意見報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專家評審通過后審批認定。對批準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門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并予以公告。
第六條
國家及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須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向高新區管委會提出申請,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書》,并報送第六條所列材料,由高新區管委會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經高新區管委會審核后,由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并予以公告。
第七條 對企業集團(總公司)及其下屬企業(公司)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應分別審查、認定。
符合國家重點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的,可申請認定國家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國家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須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向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國家重點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書》,并報送有關材料,經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后,報國家科學技術部審批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