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時限:現時辦結。
五、法院拍賣住房
申請人及其配偶所購房屋為法院拍賣住房的,首次提取須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本人繳存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3)提取證明;
(4)法院拍賣文件;
(5)不動產登記證;
(6)契稅發票;
(7)配偶有效身份證和結婚證(所購房屋為婚后財產的需提供)。
后續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本人繳存銀行儲蓄卡或存折、提取證明。
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房價總額。
辦理時限:不超過兩個工作日。
購買昆明市行政區域外住房
1.申請人及其配偶購買昆明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的,需對所購住房情況進行核查,所購房屋所在地須為申請人(或其配偶)戶口所在地或單位工作地。
首次辦理新建商品住房提取的繳存職工須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本人繳存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3)提取證明
(4)購房合同
(5)首付款發票或收據
(6)配偶有效身份證和結婚證(所購房屋為婚后財產的需提供)
(7)申請人(或其配偶)戶口簿或工作單位所在地證明(異地分支機構需提供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或分支機構成立文件的復印件)
(8)申請人使用過商業銀行貸款的可提供貸款合同原件輔助核查。
首次辦理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提取的繳存職工須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本人繳存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3)提取證明、
(4)購房合同、
(5)不動產登記證
(6)增值稅發票
(7)配偶有效身份證和結婚證(所購房屋為婚后財產的需提供)
(8)申請人(或其配偶)戶口簿或工作單位所在地證明(異地分支機構需提供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或分支機構成立文件的復印件)
(9)申請人使用過商業銀行貸款的可提供貸款合同原件輔助核查
首次辦理異地購房且辦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的繳存職工須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本人繳存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3)提取證明;
(4)購房合同;
(5)配偶有效身份證和結婚證(所購房屋為婚后財產的需提供);
(6)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原件【不需要提供申請人(或其配偶)戶口簿或工作單位所在地證明】
后續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本人繳存銀行儲蓄卡或存折、提取證明。
購房類住房公積金提取遵循原則
1、購房類型中涉及房屋使用市公積金中心(含省級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公積金貸款(包括組合貸款)的提取,累計現金提取金額不超過房價總額減去公積金貸款金額。若在辦理該類提取業務時存在貸款逾期記錄的則不予辦理(該類業務同時保留提前償還公積金貸款沖還貸業務)
2、不符合規劃建設規定的房屋和購買非自住住房(如商業性質公寓、商鋪用房、寫字樓、車位、車庫等)以及房屋裝修,不得申請提取公積金
3、申請人及其配偶、擁有房屋產權的共同買受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本人賬戶內不超過所占份額的住房公積金。未約定份額的,只對共同額度進行限制,即申請人及其配偶、擁有房屋產權的共同買受人及其配偶共同提取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房價總額
4、屬于職工婚前財產的,在婚后夫妻雙方可攜本人有效身份證、結婚證、《夫妻婚前財產約定公證書》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申請關聯,關聯后可按上述流程辦理提取
5、屬于職工婚后財產的,雙方離婚,非房屋產權擁有人可攜本人有效身份證、離婚證、離婚協議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申請取消關聯
6、在同一年度內、同一套住房發生兩次及兩次以上交易的,市公積金中心可視為非自住性質套取住房公積金不予以受理
7、繳存職工購有多套住房的,由繳存職工確定其中一套住房進行提取,辦有公積金貸款的優先。
有以下情況的不予受理提取公積金申請:
1.所購房屋產權人中,存在除夫妻或同戶成員外的其他人的;
2.夫妻之間進行房屋交易的;
3.不以整套房屋產權進行交易的。
繳存職工按購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所購房屋產權人存在共有人的,除按現行政策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還需提供對應關系的結婚證(離婚證)或戶口薄。
此處“同戶成員”是指:在申請公積金提取時,房屋共有產權人之間屬同一戶籍或屬有遷入遷出對應關系的戶籍的人員。
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昆明市行政區域內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昆明市行政區域內新建、翻建自住住房
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行政區域內新建、翻建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首次辦理新建、翻建自住住房提取的繳存職工須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本人繳存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3)提取證明;
(4)房屋所在地的規劃和國土部門分別批準新建;
(5)翻建的文件;
(6)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施工決算表(以首次申請時所提供材料為準)。
后續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本人繳存銀行儲蓄卡或存折、提取證明。
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提供發票金額或施工決算表總額
辦理時限:首次辦理不超過七個工作日,后續辦理不超過兩個工作日。
昆明市行政區域內大修自住住房
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行政區域內大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首次辦理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繳存職工須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本人繳存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3)提取證明、鄉(鎮)人民政府以上部門出具的房屋權屬證明
(4)縣(市)區以上具有鑒定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
(5)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施工決算表(以首次申請時所提供材料為準)。
后續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本人繳存銀行儲蓄卡或存折、提取證明。
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提供發票金額或施工決算表總額。
辦理時限:首次辦理不超過七個工作日,后續辦理不超過兩個工作日。
提取住房公積金
市場租房、公租房、廉租房
市場租房提取申請條件
昆明市行政區域內租房分為市場租房和公租房、廉租房。
申請人及其配偶在租房當地無自有住房的,可按照市場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可按年申請,也可按季度申請,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本人月繳存額,也不得超過月租金,月提取金額上限為每戶每月1500元整。租房提取時限為一年,滿一年的應到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重新申請。
首次辦理市場租房提取的繳存職工須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
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本人繳存銀行儲蓄卡或存折、申請人及其配偶租房當地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房屋登記查詢結果(當年有效)、租房合同或租房協議、結婚證或離婚證(如果未婚則無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本人繳存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3)提取證明
(4)申請人及其配偶租房當地無房證明(昆明市主城五區外租房的需提供,查詢結果當年有效)
(5)租房合同或租房協議
(6)結婚證或離婚證(如果未婚則無需提供)
因工作需要在繳存機構所在行政區域外租房的,還需要提供租房當地工作證明、異地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或異地分支機構成立文件的復印件。
選擇按季提取的繳存職工后續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本人繳存銀行儲蓄卡或存折、提取證明。
后續還可通過線上渠道辦理。
辦理時限:不超過兩個工作日。
租住公租房、廉租房提取申請條件
申請人及配偶在昆明市行政區域內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需經公租房、廉租房管理部門將租賃信息報送至市公積金中心備案,核對信息無誤可辦理提取公積金。可在公租房租賃期間內申請提取,當次提取金額不得超當期公租房發票總額,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房租總額。
首次辦理公租房、廉租房提取的繳存職工須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本人繳存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3)提取證明;
(4)公租房租賃合同;
(5)公租房發票
后續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本人繳存銀行儲蓄卡或存折、提取證明。
辦理時限:不超過兩個工作日。
提取住房公積金
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銷戶提取條件,調整為“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穩定繳存六個月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后可提取”。
即不再區分繳存職工是否為昆明本地戶口,以封存滿六個月作為“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銷戶提取前提條件(繳存職工按該原因提取,符合提取條件的可自助通過線上渠道辦理)。
屬于繳存職工正常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本人繳存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3)提取證明;
(4)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屬于繳存職工與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