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企業物流信息系統的方面要考察是否具有先進的訂單管理系統、倉儲管理系統、運輸管理系統、財務管理系統、貨物跟蹤查詢系統、全球定位系統、條形碼技術、ERP、DSS、EDI以及企業內部局域網和企業網站的建設和投入使用的效率等情況。
(3)企業是否有入駐公共物流園區,如果沒有入駐,要考察清楚沒有入駐的原因,比如本企業發展不具規模、地理位置不符合企業要求、交通運輸銜接不便、場地租金太貴、配套設施太差、遷入費用昂貴、服務功能不全、增值服務不足以及管理水平落后等原因。
如果企業采用的全部外包的物流模式,除了要了解其物流服務提供商的上述情況以外,還需要對其物流合作伙伴進行進一步的調研,需要對企業與其物流服務提供商之間的合作伙伴關系進行考察,需要研究物流服務提供商的服務質量、服務成本等效益指標。
3.以調研企業作為核心企業,考察以其為核心的供應鏈上下游企業之間的供應鏈管理情況。比如考察是否實現了JIT供應、JIT生產/精益生產,是否實現了零庫存管理,是否實現了在滿足顧客服務需求,保證服務質量與企業成本最小化,效益化之間的有效平衡,是否實現了供應鏈的整體化目標。
4.企業對政府物流公共信息平臺的需求有哪些,比如相關政策、法規等信息查詢、市場運行(運價等)信息的發布、運輸(貨源、運力)信息發布、在線交易功能、企業信息化解決方案、通用軟件下載、物流運輸企業信用認證查詢、與海關、工商等政府聯網的物流服務平臺、金融、保險、貨物跟蹤等增值服務、企業宣傳功能以及其他需求等,并對上述需求的程度大小進行排序。
5.目前企業最需要政府加以統一的相關標準,并按照重要程度進行排序,比如:多式聯運銜接標準、運單標準、車輛標準(牽引車掛車標準)、信息標準等其他標準。
6.企業迫切需要政府消除的政策障礙,比如消除區域行政壁壘(異地設點歧視)、打破企業歧視(國有、民營、內資、外資)、稅收政策調整、物流用地調整等。
五、調查方法
1.問卷調查:傳統的紙質問卷和現代化的網絡問卷相結合。
2.訪談調查:進入企業對企業人員進行深度訪談。
主要風險如下:
1、訂單突然大幅增加
當買方規模一般,下達給經營者的訂單量突然增加,而這些訂單并不是從其他供應商轉移的,需要留意買方是否有足夠的下游銷售能力。如果買方對下游銷售過于樂觀,盲目采購的風險最終可能轉移給供貨企業。
2、同時與多家供應商交易
3、下游為單一新興市場
如單一市場為高風險的新興市場時,更需要當作重大的負面信息對待。下游市場一有風吹草動,將嚴重影響買方的經營。阿聯酋和中國香港都有大量的中間商,由于終端市場的差異,使得阿聯酋買方的風險要遠高于中國香港買方。
4、高負債經營
當經營收益無法覆蓋融資成本,或者融資機構收緊政策時買方資金狀況將受到嚴重影響,進而對上游供應商形成拖欠。需要想辦法了解高負債的詳細信息,包括實際負債水平,向銀行融資還是向其他機構融資,融資到期期限以及融資政策延續性等信息。
5、信用期限不斷延長
體現現代國際貿易特點的信用銷售,正在被廣泛使用,也成為廣大中國企業提高競爭能力的重要手段。
出于對習慣性事物的惰性思維,往往對買方要求不斷延長的信用期限缺乏應有的足夠警惕。當買方要求的信用期限偏離行業慣例,遠遠超過其下游銷售回款期時,需要提防買方對資金是否有意挪作他用。
6、經營偏離主營業務
7、從事離岸采購
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買方利用合法手段保護自身權益,以減輕因經營失敗導致的后果。較為典型的是知名買方通過在第三國(地區)成立采購公司進行離岸采購,因采購公司法人地位的獨立性,對其付款責任追究難以溯及至其有實力的母公司。
近幾年來,在我國海關的統計中,出口至維爾京群島、馬紹爾群島等地的業務少之又少,但出口合同的買方為這些地區的情況則占據了相當大的比例。買方通過在新加坡、阿聯酋、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成立采購公司的情況則更加普遍。
8、高度管制國家的買方進口
國際貿易中,是否能安全收到貨款,不僅取決于買方本身的信用和實力,也與買方所處的國家(地區)有關。
在一些對貿易和外匯高度管制的國家,如伊朗、委內瑞拉等,不乏一些實力雄厚的買方,具有非常強的對外支付貨款的意愿。但受國家政策管制的影響,或無足夠的外匯可供兌換,或無法順利對外支付貨款。
規避措施:
一、申報A類企業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經向主管海關申請并經海關審核確定的,海關實施A類管理,其年進出口總額3000萬美元以上或出口總額達到2000萬美元以上的外貿公司和自營出口額1000萬美元以上(機電產品自營出口額達到500萬美元以上)的生產企業可予以優先考慮。
(一)注冊登記二年以上,并且
(1)連續二年無走私違規行為記錄;
(2)連續二年無拖欠海關稅款情事;
(3)連續二年加工貿易合同按期核銷;
(4)進口海關必檢商品簽定免驗協議后二年內無申報不實記錄;
(二)向海關提供的單據、證件真實、齊全、有效;
(三)年進出口總額在100萬美元以上;
(四)會計制度完善:財務帳冊健全,科目設置合理,業務記錄真實可信;
(五)指定專人負責海關事務;
(六)連續二年報關單差錯率在5%以下;
(七)凡設有存放海關監管貨物倉庫的企業,其倉庫管理制度健全,倉庫明細帳目清楚,入庫單、出庫單(包括領料單)等實行專門管理,做到帳貨相符。
二、申報A類企業的程序
企業向海關申請實施A類管理時應當向主管海關提交書面申請報告。主管海關接受企業提出適用A類管理的申請時向企業發放申請表。企業申請時有弄虛作假或所呈不實者,海關兩年內不受理對其實施A類管理的申請。企業提交申請報告應隨附下列文件一式二份:
(一)外經貿主管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批準經營的有效文件的副本或復印件;
(二)企業年審合格證明;
(三)企業對照申報A類企業的條件所列條件進行自我評估的報告;
(四)經本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的《企業狀況調查表》;
(五)企業注冊所在地外經貿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意見。
海關審核企業提交的有關文件和檔案資料,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審定。
主管海關應自評定企業適用A類管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有關企業名單抄送所在地外經貿、經貿委、稅務、外匯管理、中國銀行等有關部門征求意見;并請上述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反饋意見。反饋意見中對評定的企業管理類別的出現異議時,海關應要求其說明理由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上述部門在規定期限內無反饋意見的,視為無不同意見。海關匯總反饋意見后,對無異議的企業立即組織實施分類管理。
對核準適用A類管理的企業,海關應自核準之日起30日內書面通知該企業。同時主管海關應將A類企業名單報海關總署備案。
三、A類企業的特殊待遇
適用A類管理的企業名單由海關總署下發各海關執行,在實行常規管理制度的基礎上,提供以下便利:
(一)在海關業務現場設專門窗口,優先辦理貨物申報、查驗和放行手續;并應企業要求,優先實行“門對門”驗貨。
(二)對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經海關總署批準,可實行海關派員駐廠監管或計算機聯網管理。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實行銀行保證金臺帳制度。
(三)對按規定允許擔保的貨物,海關憑企業提交的保函驗放,免收保證金;
(四)對企業進口海關必檢商品目錄中的商品可免予取樣化驗。
(五)為企業優先提供EDI聯網報關的便利。
(六)經海關評定適用A類管理的加工貿易企業,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海關可不對其實行銀行保證金臺帳制度;
a、實行海關派員駐廠監管或與主管海關實行計算機聯網管理保稅工廠的;
b、從事飛機、船舶等特殊行業加工貿易的;
c、企業年進出口總額3000萬美元(自營生產型企業出口額1000萬美元)及以上,或年加工貿易出口額1000萬美元及以上的。
(七)實行銀行保證金臺賬“空轉”制度,其進口限制類商品的,也免繳保證金。
四、A類企業的動態管理
海關企業分類進行動態的管理,A類企業出現不符申報A類企業的條件或下列事項,主管海關可取消其A類企業資格,按B、C類企業或D類企業處理。
B類
未發現屬下列c類、D類行為、但不符合申報A類企業的條件二至七項條件的,調整按B類管理。
C類
(一)一年內出現兩次違規行為,或偷逃應繳稅款5萬元人民幣以上、不滿50萬元人民幣的;
(二)拖欠海關稅款1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
(三)帳冊管理混亂,帳薄、資料不能真實、有效地反映進出口業務情況的;
(四)遺失重要業務單證或拒絕提供有關帳薄、資料,致使海關無法監管的;
(五)不按規定辦理加工貿易合同核銷手續的;
(六)一年內報送單差錯率在10%以上的;
(七)出借企業名義,供他人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納稅等事宜的;
(八)在進出口經營活動中被外經貿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等行政處罰的。
D類
(一)二年內走私偷逃應繳稅款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多次走私應累計);
(二)偽造、涂改進出口許可證或批件的;
(三)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物品的;
(四)拖欠海關稅款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五)利用假手冊、假報關單、假批件騙取加工貿易稅收優惠的;
(六)在承運監管貨物的運輸工具上私設夾層、暗格的;
(七)被外經貿主管部門暫停或撤銷對外貿易經營許可的;
(八)已構成走私罪并經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問題一:物流倉儲情況 物流倉儲你指的是針對成品貨物的收發,存貨控制,訂貨的管理等等的貿易類的物流發貨倉庫嗎?
我只能根據我的倉庫管理經驗說說自己的想法。
我去過的物理倉庫有三種,
一,網絡銷售的正規化妝品店,主要流程收貨-發貨-盤點-差異調整-訂貨計劃。
我在這里當任的是倉庫管理,進去的第一天,經理就說這個倉庫就是的工作范圍,這里就是你管。
倉庫管理的第一步,盤點,建立分區、分架、分段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