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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在錄取期間設立舉報投訴電話:0571-88840567,舉報投訴郵箱:zjgsujw@126.買粉絲。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