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和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驗原件)。
已經在滬創業的申領人,還應當提交投資的驗資報告和法人證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七、申領程序
1、申領人向受理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2、市人事局進行審核認定,核定《居住證》有效期限,并由受理部門將審核認定結果通知申領人。
3、通過審核認定的申領人到指定地點采集圖像等信息, 繳納《居住證》工本費,領取《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通知書》。
4、申領人按照《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通知書》的要求,辦理領取《居住證》的相關手續。
八、工本費
人民幣25元。
九、受理時間
1、上海市人事業務受理中心為周一至周五9:00-11:20,13:30-17:00;
2、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為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9:30-15:00。
(以上國定節假日除外)
3、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街道受理點見受理點的公告。
十、買粉絲電話及買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