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活動載體
1、“法律與道德” 主題教育 活動(以班級、系、學院為單位展開)
2、法律知識專題講座(學校集中開展一次)
3、模擬法庭(以學院為單位)
4、普法宣傳志愿者活動(以學院為單位)
5、座談會(以黨總支為單位)
6、法制宣傳板報評比(12月6日---12日在圖書館一樓評比展出,省教育廳依法治校專家組參觀瀏覽)
1)、以學院為單位評比;
2)、展板由黨委宣傳部提供,每個學院2塊,每塊尺寸:寬2米、高1.2米。內容不允許寫真或噴繪;
3)、展板內容設計新穎,突出特色;
4)、主題鮮明圖文并茂
5)、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
7、法律知識競賽(學院以系為單位)
以上活動載體(除6外)學院任選1---2個,機關等黨總支以座談會為主。
六、活動要求
1、加強領導周密組織
全校師生員工要高度重視“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教育活動,切實加強領導,制定本部門的活動方案,認真組織好法制宣傳活動。
2、做好動員營造氛圍
各單位要調動全員參與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營造“法在身邊”良好氛圍。
3、突出主題注重實效
緊緊圍繞學校“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教育主題,突出活動重點,注重實際效果,防止形式主義,不做表面文章。
4、創新內容形成總結
各單位要積極探索普法宣傳教育的新形式,新內容,活動結束后形成總結材料(書面和電子)于12月7日交到學校普法辦公室(黨委宣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