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共謀的信用證詐騙
這類詐騙多表現為開證申請人與開證行勾結,簽發“軟條款”信用證欺騙受益人;或開證申請人與開證行經辦人相勾結,偽造信用證詐取款項。
由于有開證行的參與,其詐騙成功的可能性較大,受益人面臨的是`巨大的經濟損失與艱難的司法救濟,危害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