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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際貿易業務中,一筆交易的貨款結算,可以只使用一種結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據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物件,不同的交易做法,將兩種以上的結算方式結合使用,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時收匯,或有利于妥善處理付匯。常見的不同結算使用的形式有:信用證與匯付結合、信用證與托收結合、匯付與銀行保函或信用證結合a、信用證與匯付結合
這是指一筆交易的貨款,部分用信用證方式支付,余額用匯付方式結算。這種結算方式的結合形式常用于允許其交貨數量有一定機動幅度的某些初級產品的交易。對此,經雙方同意,信用證規定憑裝運單據先付發票金額或在貨物發運前預付金額若干成,余額待貨到目的地(港)后或經再檢驗的實際數量用匯付方式支付。使用這種結合形式,必須首先訂明采用的是何種信用證和何種匯付方式以及按信用證支付金額的比例。 b、信用證與托收結合
這是指一筆交易的貨款,部分用信用證方式支付,余額用托收方式結算。這種結合形式的具體做法通常是:信用證規定受益人(出口人)開立兩張匯票,屬于信用證項下的部分貨款憑光票支付,而其余額則將貨運單據附在托收的匯票項下,按即期或遠期付款交單方式托收。這種做法,對出口人收匯較為安全,對進口人可減少墊金,易為雙方接受。但信用證必須訂明信用證的種類和支付金額以及托收方式的種類,也必須訂明"在全部付清發票金額后方可交單"的條款。c、匯付與銀行保函或信用證結合
匯付與銀行保函或信用證結合使用的形式常用于成套裝置、大型機械和大型交通運輸工具(飛機、船舶等)等貨款的結算。這類產品,交易金額大,生產周期大,往往要求買方以匯付方式預付部分貨款或定金,其余大部分貨款則由買方按信用證規定或開加保函分期付款或遲期付款。
此外,還有匯付與托收結合、托收與備用信用證或銀行保函結和等形式。我們在開展對外經濟貿易業務時,究竟選擇那一種結合形式,可酌情而定。
T/T,L/C的付款方式的詳細程式,十來個海運貿易術語以及運費的計算方法??L/C 信用證
流程:1、進、出口雙方簽訂合同,并在合同中規定支付方式為信用證
2、進口商向當地銀行(開證行)申請開證并填寫開證申請書
3、開證行開立信用證并寄交通知行,即開證行對受益人有付款承諾
4、通知行核對印鑒后交給出口人
5、受益人按信用證規定備貨、裝運、制單、并將以提單為首的一系列單據交議付行
6、議付行將單據寄給開證行索匯
7、付款行償付款項給議付行
8、開證申請人向付款行付款贖單
T/T 是電匯
T/R是什么貿易術語信托收據。
進出口貿易中需要涉及的單證有:
1、進出口許可證;
2、合同;
3、發票;
4、匯票;
5、一般原產地證書;
6、商檢證書;
7、裝箱單;
8、托運單;
9、保險單等。
涉及的單證具體詳細如下:
1、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貨物許可證是國家管理貨物出境的法律憑證。進出口許可證,包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各種具有許可進口或出口性質的證明、文件;
2、合同: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已發生、變更或消除某種民事法律關系為目的的而達成的協議;
3、發票: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勞務或接受勞務、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所提供給對方的首付款的書面證明,是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
4、匯票:是由出票人簽發的,要求付款人在見票時或在一定期限內,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款項的票據。匯票是國際結算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信用工具;
5、一般原產地證書:簡稱產地證。是證明出口貨物確系中國原產的證明文件,是進口過海關據此對進口商品適用何種稅率的依據,由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或各地貿易促進委員會簽發;
6、商檢證書:是檢驗機構對進出口商品進行檢驗、鑒定后簽發的書面證明文件。該證明可起到檢驗證書的作用;
7、裝箱單:裝箱單是發票的補充單據,列明了信用證(或合同)中買賣雙方約定的有關包裝事宜的細節,便于國外買方在貨物到達目的地港時供海關檢查和核對貨物;
8、托運單:托運單是托運人根據貿易合同和信用證條款內容填制的,常見托運單向承運人或其代理辦理貨物托運的單證;
9、保險單:是一種正規的保險合同,除保險人名稱、被保險貨物名稱、數量或重量、嘜頭、運輸工具、保險起訖點、承保險別、保險金額、出單日期等,還會在單據背面列明保險人的責任范圍以及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各自的權利、義務等方面的詳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