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證的。
(一)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一式二份);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
(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復印件)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
(四)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或租賃證明文件(復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性質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文件(復制件);
(六)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復制件)。
(七)無儲存承諾書。
擴展資料(1)經營劇毒化學品、一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危險化學品、具有危險性的監控化學品及成品油、運輸工具用液化氣(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和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委托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經營單位,向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申請辦理甲種經營許可證;上述以外的經營單位向各地、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申請辦理乙種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