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把單據寄給買方指定的代收行,代收行在沒有收到貨款的情況下將單據放給客戶提貨。根據法律關系,中方與代收行沒有合同關系,不能直接向國外銀行主張權利;中方與國內銀行屬于委托代理關系,但國內銀行也沒有過錯,其可以免責,因此,給對方客戶以借機討價還價的機會。
• 檢驗條款
• CIQ 檢驗
• 生產商自行檢驗
• 國外公正檢驗機構檢驗
• 買方檢驗(客檢條款)
• 這涉及到將來一旦發生爭議的舉證責任,如約定 CIQ 檢驗作為最終確定貨物質量依據,則一方拿出商檢證后,其證據效力非常強。
• 盡量避免貨到檢驗和買方檢驗條款,這樣會給對方以質量瑕疵為借口拒付的機會。
• 仲裁條款
• 示范條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 盡量寫在正面
• 異議索賠條款
• 索賠受理范圍:屬于承運人或保險公司負責范圍的索賠不予受理。
• 索賠依據:經雙方同意的權威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索賠。
• 索賠期限:貨到目的港后 30 日內
• 索賠方式:書面索賠
• 法律適用、文本及其他條款
• 履行國際貿易合同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 審核信用證和繕制單據
• 祛除“軟條款”,如客檢證明
• 信用證要求的特別聲明,如法律管轄
• 單證一致、單單一致
• 備貨、包裝
• 買方指定原料供應商時,防止上當受騙
例如:美國某客商向國內某公司下服裝定單,并指明要求使用某韓國公司布料,結果中方加工生產后,美國公司以某種借口取消合同。經我們調查發現,原來美國公司與該韓國公司串通,目的就是為其銷售積壓的布料。
• 國內收購貨物出口的,裝貨前要查驗
我們處理的國外質量索賠案件中,有為數不少的情況是國內供貨商的產品的確有質量問題,而且裝貨時外貿公司業務員并不親自到工廠監督裝貨,更不用說監督生產了。這樣貨物發出去后,引起外商索賠,不但造成損失,而且會丟失客戶。因此,外貿公司一定要把好國內供貨商這一關,盡量把問題解決在國內。
• 注意包裝
在我們處理的質量索賠爭議中,大概有 60% 是因為包裝問題引起的,有的因為包裝不好而限制在進口國銷售(主要是食品類);有的因為包裝不好而使貨物受損。因此,無論是自產貨物,還是外購貨物,均要高度注意產品包裝問題。
• 處理好與貨代、船公司的關系
• 與貨代訂立書面合同,減少口頭協議
• 買方指定規模較小的船公司時,防止兩者串通
• 船公司無單放貨后,賣方向誰主張權利
• 向船公司索賠
• 向買方索賠
• 處理好與保險公司的關系
• 注意留存保險合同及單據
• 注意保險公司的特別聲明
• 免責條款。
• 如何辦理索賠手續。
• 如何應對買方提出的質量異議
• 不要輕易承諾和答復
例如:本來合同中訂立買方索賠需提供賣方同意的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但買方收到貨物后來函提出有質量問題,并說明正由 XX 機構檢驗。業務員馬上回函說:等檢驗結果出來后再做研究。這樣等于雙方協商變更了檢驗條款,在將來的仲裁中非常被動。
• 不要因為是老客戶就不敢拒絕
• 按照異議索賠條款逐項對照外方索賠
不輕易答復并不是不及時答復,對于外方的索賠,首先是查找合同,逐項對照。
• 應及時買粉絲律師,盡早介入
• 如何應對買方拖欠貨款
• 貨到目的港后買方拒提貨物,并提出無理要求
• 買方未結上批貨物款,又要求繼續發貨的
• 以貨物積壓、質量瑕疵、交貨遲延、資金不足、市場變動等借口拒付或拖延支付貨款的
• 給予對方寬限時要簽訂備忘錄或者書面協議,并且在還款協議中加上一些附加條款。如違約罰金條款,直接仲裁條款,擔保條款等。
• 及早采取法律措施:敦促和協調、仲裁、訴訟
• 注意有關法律時效
• 買方向賣方提出質量異議時效 合同規定
• 向承運人提出書面異議的時效 提單規定
• 發生保險事故通知保險公司時效 保單規定
• 向承運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 1 年
• 承運人賠償后向第三人追償的時效 90 天
• 國際貿易合同訴訟時效 4 年
• 向保險公司索賠的訴訟時效 2 年
• 訴訟時效的中斷、中止
另外,在國際貿易合同中還應注意以下法律方面的條款:
①違約金條款:違約金條款第一不要遺漏,第二要全面,第三幅度可以高,但不要太高,因為太高導致條款無效,等于讓裁判庭自己決定。
②商檢條款:商檢證書是買賣雙方結算、計算關稅、判斷是非辦理索賠的依據。合同應對檢驗標準、檢驗期限、憑封單檢驗還是憑現狀檢驗,以及對標的物質量和數量提出異議和答復的期限做出明確規定,以免進口商拖延不決。
③不可抗力條款:最好在國際合同中盡量列舉不可抗力的具體范圍、證明條件、通知期限,這可以避免進口商找借口不付款。
④爭議解決方式條款:由于國外執行難等許多原因,最好約定仲裁條款。條款表述要規范,不能模棱兩可造成麻煩。如“凡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規則裁決。一裁終局,裁決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⑤法律適用條款:對我國不熟悉國際條約和外國法律的人士來說,應盡量爭取適用中國法解決爭議。
⑥合同文字及其效力條款:合同最好約定以哪種文字為準,尤其是買賣設備等內容復雜的合同。合同還可以約定合同生效的條件,如交付定金后生效等有利條款。
(7)防止侵犯外國專利權。因為目前我國出現較多此類糾紛,要注意避免侵權帶來的收匯風險,對來樣加工、設備出口等明確法律責任。
(8)可以規定“貨物所有權保留”條款。在不影響正常貿易情況下,約定在進口方尚未付清全部貨款之前,貨物仍由出口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