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D+國外碩士
合作辦學本科(國內非雙一流且國外非高水平)
合作辦學本科+國外碩士(國內非雙一流且國外非高水平)
外地人當兵后會變上海戶口,上海當兵可以落戶。
擴展資料:
辦理條件
本市入伍,經部隊批準當年度退出現役并符合進上海接收安置條件的退役士兵。
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暫行辦法》的規定并材料齊全的。
非本市入伍的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予以接收:
服役期間,其父母戶籍遷入本市的;
符合軍隊有關現役士兵結婚規定且結婚滿兩年的,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戶籍在本市的;
因其他特殊情況,由部隊師(旅)級單位出具證明,經市安置部門批準的。
辦理材料
本市入伍退役士兵所需材料:
區縣民政部門簽發的《接收通知書》
部隊開具的行政介紹信
戶口簿、結婚證(如有)等證件
外地入伍退役士兵所需材料:
退役士兵檔案原件
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結婚證原件及結婚證(如有)
房屋產權證或租賃憑證
房屋產權人,承租人及戶主、同戶成年人等一致同意申請人落戶的證明
如果是上海大學生退伍士兵(如下情況)
上海高校就讀期間有應征入伍經歷的2020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上海高校畢業生當年應征入伍并在2019年退役的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以上情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 由學校征兵工作部門(一般為人武部或保衛處)出具的畢業生入伍及退役情況證明。注:樣張可在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網下載中心下載。
2. 《士兵退役證》復印件(驗原件)
3. 《關于做好2020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工作的通知》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基本資料
辦理流程
本市入伍退役士兵
Step1:區縣民政部門簽發的《接收通知書》
Step2:部隊開具的行政介紹信
Step3: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限內,根據《接收通知書》的要求,到區縣民政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Step4:區縣民政部門對材料進行審核、審批后予以接收,有關落戶和安置事宜由區縣部門通知當事人。
外地入伍退役士兵
Step1:申請人向區(縣)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區(縣)民政部門初審。
Step2:上海市民政局書面審查,符合條件的批準進滬,材料退回到初審的區(縣)民政部門
Step3:領取區(縣)民政部門出具《接受通知書》及申報戶口證明信
Step4:前往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注意:不符合條件的,不批準進滬,材料會退回初審的區(縣)民政部門,并且告知申請人及其原部隊不予批準的事實和理由。
受理地點
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冠生園路401號2號樓1樓受理大廳時間:每周一至周六8:30—16:30電話:021-64829191
上海市民政局地址:上海市黃浦區江西中路215號150室時間:每周二上午9:00—11:30電話:6321265763212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