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套電子部件
?
(4)
若其中有
1
.
5
萬套產品不合格,
中國公司想向韓國公司退換不合格產品,
則在
實際退回韓國公司前,中國公司應該對該部分產品采取何種措施
?
有關費用
應由誰承擔
?
(5)
若雙方糾紛經仲裁后,韓國公司拒不執行已生效的仲裁裁決,中國公司
如何使裁決在韓國得到執行
?
法律依據是什么
?
答:
(1)FCA
為貨交承運人。本案中貨物風險從
Z004
年
11
月
8
日韓國公司
將貨物交給中國公司指定的承運人時起風險轉移。
(2
分
)
(2)
不能,因為韓國公司已在規定的交貨期內交付貨物。
(2
分
)
(3)
中國公司可以按市場價收取多交的
l
萬套電子部件。
(2
分
)
(4)
保全貨物,費用由韓國公司承擔。
(2
分
)
(5)
依照《紐約公約》使裁決在韓國得到執行。
(2
分
)
案例十八:
山東一家進出口公司和某外國公司訂立了進口尿素
5000
噸的合同,依合同約定
我方開出以該外國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跟單信用證,總金額為
148
萬美
元。雙方約定如發生爭議則提請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2005
年
10
月貨物裝船后,該外國公司持提單在銀行議付了貨款。貨到青島后,我公
司發現尿素有嚴重的質量問題,
立即請商檢機關進行了檢驗,
證實該批尿素是毫
無使用價值的廢品。
我公司持商檢證明要求銀行追回已付款項,
否則將拒絕向銀
行支付貨款。
問:銀行是否應追回已付貨款
?
我公司是否有權拒絕向銀行付款,為什么
?
答案:銀行無須追回已付款項,我進出口公司無權拒絕向銀行付款。
(3
分
)
《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
))(UCP500
號
)
規定,開證行付款的前提條件是
受益人提交的單據表面上與信用證相符。
(3
分
)
本案中,開證行在單證相符的條件下支付貨款,這一行為并不違反
UCP500
以及開證行對開證人的承諾和承擔的責任。因此,開證人無權要求開證
行向有關當事人追回已付款項。根據信用證獨立原則,我進出口公司必須向銀
行付款贖單。
(4
分
)
案例十九
:
美國
A
公司與我國
H
公司簽訂廠購買一批月餅的合同,
交貨日期為當年巾秋
節前—星期,
以便賣給在美國的華人過中秋節之用。
但是,
由寸我國當年中秋節
月餅市場火爆,
B
公司貨源緊張,中秋節已過了一個星期還未交貨。而美國的實
際情況是由于中秋節已過,
月餅難以銷售。
A
公司于是通知
B
公司宣告合同無效。
問:
(1)A
公司宣告合同無效是否有法律依據
?
(2)A
、
B
兩公司約定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哪—方有可
能敗訴
?
如果敗訴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應怎樣做
?
答:
(1)A
公司宣告合同無效的依據是
B
公司的行為構成根本違約。
B
公司延
遲交貨,就是違約行為。而且由于中秋月餅是在特定時間銷售的物品,
B
公司延
遲交貨,
A
公司賣出月餅就很困難,由此會蒙受損失,以至于實際上剝奪了
A
公
司根據合同所期待得到的利益,
即
B
公司的延遲交貨構成根本違反合同。
B
公司
根本違反合同,
A
公司應有權宣告合同無效,可向
B
公司主張損害賠償。
(5
分
)
(2)
由于
B
公司根本違反合同,
B
公司會敗訴。
B
公司不履行仲裁裁決,
A
公司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向中國法院申請執行。
(5
分
)
案例二十:
2001
年
12
月
26
日,中國
A
公司與美國
B
公司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約定:
中國
A
公司向美國
B
公司出售一批黃豆粕,交易條件
CIF(
洛杉磯
)
,總價值
27945.24
美元,不可撤銷信用證付款。中國
A
公司分別與保險公司、遠洋運輸
公司簽訂了保險合同、
運輸合同。
該批貨物于
2002
年
3
月
22
日裝載于某遠洋運
輸公司的“永安號”船舶上,并于
3
月
25
號起航。航行途中,由于天氣惡劣,
船舶不慎觸礁沉沒,
船上的貨物全部損毀。
美國
B
公司聞訊,
欲通知開證行花旗
銀行紐約分行拒絕付款。
請問:
1
.貨物風險自何時轉移
?
2
.美國
D
公司是否有權要求銀行拒付貨款
?
銀行是否應該拒絕付款
?
3
.承運人是否應承擔貨損
?
為什么
?
答:
1
.因合同中約定交易條件為
CIF
,所以貨物風險自越過船舷時發生轉移。
(7
分
)
2
.如果中國
A
公司的單證相符,美國
B
公司無權要求銀行拒付貨款。銀行
也不應該拒
絕付款。
(7
分
)
3
.承運人不應承擔貸損,承運人無過失。
(6
分
)
額,你這個日期假定在1997年吧
根據UCP600 article 3 “the words 'before' and 'after' exclude the date metioned”,即使用before、after時不包含提及日期,因此信用證的最遲裝運日期應為8月31日
出口方9月10日裝船確實晚裝了,按照信用證要求,對方可以因為晚裝而拒付此票信用證
但你方已順利結匯,則表示進口方已接受有不符點的單據并照價付款了,此時會扣去不符點費用,你方收到款項后才可結匯
若已收款結匯,則此時此信用證結算已順利完成
故你方可順利結匯
而后買方來函要求索賠,并不在《ICC跟單信用證慣例》中
國際商會對信用證結算的慣例中,并未規定此類逾期罰款事項
至于商業合同等規定,則已與國際慣例無關,應參考雙方簽訂合同及適用法律
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有問題再問吧
五道國際貿易案例分析題
1、A公司的要求不合理——因為,雙方是用信用證結算,而信用證是開證行對受益人有條件的付款承諾,只要受益人按照信用證的規定行事,并提交信用證規定的單據,那么,開證行就必須對受益人履行付款義務,而與實際貨物的滅失與否,以及開證申請人沒有直接關系——開證行是信用證的第一付款責任人,即信用證結算不是受益人與開證申請人之間的結算的關系,而是受益人與開證行之間的結算關系——這就是信用證獨立于合同之外的、單獨的單據買賣的特點。而對于實際貨物滅失后的損失索賠問題,如果受益人在交單相符的情況下,能夠從開證行得到貨款,那么,應該是A公司憑保單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而非受益人向保險公司索賠。因此,A公司的要求顯然不合理。
2、保險公司拒賠不合理——因為,買方已向保險公司投保“倉至倉條款”的一切險。那么,當貨物從賣方倉庫運往裝運碼頭途中,發生的是承保范圍內的風險損失,因此,保險公司應該按照“倉至倉條款”,向保單的受益人(買方)做出相應的賠償。
3、(1)途中燒毀的化肥損失屬單獨海損,應由A承擔——因為,A公司投保的險種不包括火災的損失。(2)途中溼毀的化肥損失屬單獨海損,應由保險公司承擔——因為A公司投保了水漬險。(3)A公司可以向出口商追償由于化肥價格下跌造成的損失——因為,B公司沒有按照合同和信用證規定的時間裝運,雖然提單上的日期符合信用證規定的日期,但畢竟這不是實際起航時間,而是承運人給予B公司的通融——這個事實可以通過調取承運人的航海日志加以證明,因此,這可以證明B公司遲交貨物的事實。所以,A公司可以向出口商追償由于化肥價格下跌造成的損失。
4、(1)買方沒有拒收貨物和要求退款的權利——因為,合同是按CIF條款成交,那么,如果是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損壞,應該憑保單向保險公司索賠。所以,買方沒有拒收貨物和要求退款的權利。
(2)此案中買方應憑保單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這樣處理此事才更合理。
5、這個案例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