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劣行為。
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責任體系要求,依法負責市場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消費環境建設,指導并督促消費者就市場監管買粉絲、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工作。指導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指導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5、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對全市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并依據委托開展調查。指導企業在國外(境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市場監督局的發展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組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市場監管實行分級管理,藥品監管機構只設到省一級,藥品經營銷售等行為的監管,由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統一承擔。
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保留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承擔。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職責劃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外保留牌子。將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以上內容參考 百度百科_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二、外國技術性貿易壁壘對我國出口的
影響
1、負面影響
近年來,歐盟國家、日本、美國、加拿大、瑞士、韓
國等40個國家和地區已對我國的出口產品實施了
各種形式的技術性貿易壁壘。中國國家質檢總局發
布的《中國技術性貿易措施年度報告( 2007 ) 》稱,
2006年中國全年出口貿易因技術性措施造成直接
損失達359. 20 億美元,占同期出口額的3. 71%。
全國31. 4%的出口企業受到技術性貿易措施不同
程度的影響,比2005年增長6. 3個百分點。受影響
較大的是機電、農食產品、化礦、塑料皮革和紡織鞋
帽等行業, 分別占直接損失總額的24. 20%、23.
77%、23. 76%、9. 30%和7. 72%。廣東、浙江、上
海、北京和福建成為受技術性貿易壁壘影響最大的
五個省市。技術性貿易壁壘正在成為影響我國越來
越多產品出口的重要因素。在本世紀進入關稅大幅
度降低和非關稅壁壘大量削減的情況下,若不建立
有效,強有力的技術防范體系,國內企業將面臨嚴重
的挑戰。
技術性貿易壁壘(概要)
國家質檢總局WTO辦公室主任 李少卿
1、技術性貿易壁壘
技術性貿易壁壘系指在國際貿易領域采取的、對正常國際貿易起阻礙作用的所有技術性措施,它主要表現為《TBT協定》和《SPS協定》管轄的技術性貿易措施。《TBT協定》管轄的技術性貿易措施稱之為TBT措施;《SPS協定》管轄的技術性貿易措施稱之為SPS措施。
2、TBT措施
TBT措施包括: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
技術法規:技術要求可分為強制性技術要求和非強制性技術要求;強制性技術要求稱之為技術法規(TBT協定附件1第1條);非強制(亦稱自愿)性技術要求稱之為標準(TBT協定附件1第2條)。
標準:國際標準化組織和國際電工委員會(ISO/IEC)將標準分為8類(ISO/IEC導則2),即基礎標準、術語標準、試驗標準、產品標準、過程標準、服務標準、接口標準、和數據待定的標準。
合格評定程序:任何直接或間接用以確定某一產品是否滿足技術法規或標準中的相關技術要求的程序稱為合格評定程序。
合格評定程序包括:抽樣、檢驗和檢查;評估、驗證和合格保證;注冊、認可和批準以及各項的組合。
3、SPS措施
指為保護動物或植物生命,免遭蟲害、病害、致病有機體造成的風險而采取的措施;為保護人類或動物生命,免遭由食品、飲料、飼料中的添加劑、污染物、毒素、致病有機體造成的風險而采取的措施;為保護人類生命,免遭植物或動物攜帶的病害造成的風險而采取的措施;為保護國家安全,免遭因蟲害的傳入、定居或傳播所造成的損害而采取的措施均為SPS措施。
4、TBT措施與SPS措施的辨異
TBT協定涵蓋的領域:TBT協定幾乎涵蓋所有產品,既包括工業品,也包括農產品;但TBT協定不適用于SPS協定附件A所定義的SPS措施。
5、其他技術性貿易措施
其他技術性貿易措施包括:綠色壁壘措施(GBs),亦稱環保貿易壁壘措施(ETBs);信息技術壁壘措施(IT);原產地地理標識壁壘措施;包裝和標簽要求壁壘措施;計量單位制壁壘措施。
6、發達國家技術性貿易壁壘概況
發達國家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代表著當今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的最高水平和發展趨勢,值得認真研究、應對。
7、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特點和作用
由于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通常以維護國家安全、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動植物生命、保護環境為由(上述理由被稱為合法目標),因此它具有科學、合理的一面;另一方面,由于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被濫用,因此它已成為新貿易保護義的一種主要手段。由于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具有上述一些特點,實施后既實現了合法目標,又實現了保護本國產業、市場的目的。
8、技術性貿易壁壘發展趨勢
1.從對單一產品的技術要求轉向對體系要求
2.技術壁壘措施與知識產權保護措施相結合
3.綠色/環保壁壘措施在技術壁壘中扮演重要角色
4.社會責任成為技術壁壘的組成部分
5.借動物福利構筑“道德壁壘”
6.農、食、化、機、紡是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重要領域
7.TBT/SPS成為貿易爭端的重要領域
9、我國技術性貿易措施概況
技術法規不成體系
在我國的現行法律體系中尚無技術性法規這一層次。目前我國的技術法規體系建設缺乏戰略性和系統性研究,沒有統一的規劃、計劃,處在部門各自為政,部門立法,立部門之法的狀態。
標準化工作基礎薄弱
1.標準數量少
2.標準轉化率低
3.標準采標率低
4.修標周期長、標齡高
5.高新標準缺乏
6.服務業標準很少
7.農業標準未形成體系
8.安全標準不健全
上述情況,一方面導致我國產品質次檔低、國際競爭力不強;另一方面嚴重制約我國構筑技術性貿易壁壘,有效限制國外產品進口。
合格評定效用不高
我國現有認證機構數量已超過發達國家,發放的認證證書約占世界各國總量的10%,但認證認可尚處于摹仿和照搬國外的規則和指南,缺乏原創性自主創新;一些認證流于形式,科學性、公正性與有效性不高,影響產業的技術進步和產品的升級;信息技術等高新技術領域的認證仍是空白;農產品和食品認證發展遲緩;缺乏對涉及高新技術產品、機電產品、食品安全和動植物檢疫的關鍵技術及快速檢測方法的研究。
10、“后過渡期”的應對工作
背景情況
1.中國經濟外貿依存度高;
2.進入“后過渡期”貨物貿易/關稅措施:降稅達承諾終點。非關稅措施:大部取消;服務貿易/市場開放:達最高程度;
3.技術壁壘對我出口造成的影響。
應對工作成績
國家質檢總局組織的重點評議有:
1.歐盟/ 《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與限制制度(REACH)
2.歐盟/ 《動物副產品衛生條例(1774/2002號)》及其16個相關法規
3.歐盟/《動植物源性產品農獸藥殘留限量》
4.美國/《與生物反恐有關的4個法規》
5.日本/《農藥殘留限量》
下一步應對工作的總體思路
1.健全際聯席會議機制,形成合力
2.建立4體聯動的預警與快速反應機制
3.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網站建設
4.建立起技術支撐體系
5.劃撥專項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