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的年間總收入金額(課稅對象額)的稅額,申告比已經付過的稅額(源泉徵收所得稅)多或少,再決定最后的稅額。這稱作所得稅的“確定申告”。辦理確定申告,如果繳的稅金多的時候,可以被退還(還付)。
3.在每年的2月16日-3月15日,到所居住的稅務署辦理“確定申告”。
“確定申告”是在管轄自己所居住的區或市鄉村的稅務署辦理的。不知道稅務署的人,到區或市鄉村時公所詢問。申告的方法是到稅務署拿所得稅的確定申告書,記入必要事項后再提交,第一次申告的人或不清楚記入方法的人,稅務署的工作人員會給你指導,請拿“源泉征收票”(由支付工資的地方發給)到稅務署去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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