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是不可以的了,其實就由近期比較引起關注的乾隆”八征耄念之寶”玉璽一事可以看出,即使外國拍賣我國的文物,我們所能做的只是抗議和提出反對。對追討根本無能為力。
其實我國曾于1995年同其他23個國家簽署了一份“文物返還公約”。上面明確注明50年期限的規定,即流失在國外的文物有50年的追索時效。如果超出這期限將很難實行追討。按此約定,已表明圓明園被掠奪的文物是無法討回的了。
另外,其實簽署這份公約大部分為嚴重文物流出國,而很多文物流入國是沒有簽署的。所以這份公約只可以應用于二十多個國家。
沒有把這些流失國外的傳統文物討回來,是出于這樣幾個原因。
1、流失文化被個人或博物館收藏,屬于私有財產。
這些流失的中國文物,主要是在鴉片戰爭之后流失的,當時的中國長期處于戰亂狀態,很多文物或者被侵略者搶去,或者被國內的人賣掉,就這樣流失在了海外。流失的文物中,絕大部分是被國外的博物館給收藏了,在西方國家,很多博物館都擺放的有中國文物。還有部分文物是被國外的個人所收藏,成了個人物品。
對于這些國家或個人收藏的文物,中國是拿它沒有辦法的,現在也沒有什么國際法律可以依據,雖然都知道文物是中國的,但是人家就是不愿意歸還,也沒有什么太好的方法,我們能做的只是等待,等著別人主動歸還。
2、很多文化下落不明,無法得知流失地點。
根據數據統計,中國流失國外的文物數量巨大,但是具體有多少并沒有一個詳細的數字,很多文物也不知道流失到了哪里。以“北京人”頭蓋骨為例,這批珍貴的文物在抗日戰爭中流失,流失后就沒有了音信,關于流失的地點有好幾個說法,只是現在也沒有一個定論,至今下落不明。
3、追回流失文物的成本太大。
國外的拍賣行會經常拍賣一些中國文物,但是競拍的價格往往很高,不論是國家還是個人,都很難負擔的起,目前還沒有足夠的實力把這些文物都買回來。
我們那些流失海外的中國文物還能要回來
隨著我國綜合國力的提高,經濟實力越來越強,我們有能力將那些流失海外的中國文物要回來
不需要,因為這是法律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四條: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所購買的文物屬于私人財產的范圍,所以可以自行保留。
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您在美國舊貨市場購買的 China National 瓷器可以帶回中國,但需要遵守相關的法規和程序。
首先,您需要確保這些瓷器是合法的文物,并且具備相應的證明文件和合法進口手續。一般來說,您需要向賣家索取相關的證明文件,例如文物進口許可證、海關進口報關單等。
其次,您需要遵守海關的相關規定,例如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海關申報、繳納關稅和進口環節稅等。同時,您還需要注意保護文物,避免在運輸和存放過程中造成損壞或污染。
需要注意的是,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攜帶或進口非法文物,將會面臨嚴重的法律后果。因此,建議您在購買和攜帶文物回國前,仔細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程序,并買粉絲專業機構或人員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