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第二條
國家在海南島全島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分步驟、分階段建立自由貿易港政策和制度體系,實現貿易、投資、跨境資金流動、人員進出、運輸來往自由便利和數據安全有序流動。
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和管理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條
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應當體現中國特色,借鑒國際經驗,圍繞海南戰略定位,發揮海南優勢,推進改革創新,加強風險防范,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堅持高質量發展,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實現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生態宜居、人民幸福。
1、海南自由貿易港是按照中央部署,在海南全島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是黨中央著眼于國際國內發展大局,深入研究、統籌考慮、科學謀劃作出的重大決策。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按照中央部署,海南要努力成為中國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新標桿,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著力打造成為中國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試驗區、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國家重大戰略服務保障區。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第二條
國家在海南島全島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分步驟、分階段建立自由貿易港政策和制度體系,實現貿易、投資、跨境資金流動、人員進出、運輸來往自由便利和數據安全有序流動。
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和管理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條
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應當體現中國特色,借鑒國際經驗,圍繞海南戰略定位,發揮海南優勢,推進改革創新,加強風險防范,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堅持高質量發展,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實現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生態宜居、人民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