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還沒有好,以前我也是鼻塞嚴重,用辛夷鼻舒爽治好后,感覺鼻子通氣順暢了
在職業病目錄里,過敏性鼻炎還沒有被列入。 過敏性鼻炎屬化學品刺激導致,但現在要講究有法可依,所以,只能看今后立法上的問題了。 另外,過敏性鼻炎確實也是鼻粘膜在空氣中有害物質的刺激下受損或者長時間感冒而形成的。 所以最好讓鼻黏膜恢復健康過敏性鼻炎就不會發作了。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自己去買個鼻舒樂洗鼻器,加入溫熱生理鹽水,讓水流在重力的引導下,緩緩浸洗鼻腔各個柔嫩組織,清除組織表面的有害物質。
一般的時候早晚洗,發病的時候可以無限次洗,可以減輕癥狀和縮短發病時間。鼻腔內有了健康的生理環境,慢慢地,新生的健康細胞就能夠替代病變細胞。當健康細胞達到一定的水平時,過敏性鼻炎就不會發病了。 要達到這個效果每次清洗一定要徹底,這也是需要使用鼻舒樂洗鼻器的原因。如果清洗不徹底,鼻腔仍將受到各種有害刺激物的損傷,會影響治療效果。
問題分析:
你好,你在公司中出現打噴嚏流眼淚的情況,而在其他環境中沒有此現象的,基本上要考慮是過敏性反應,初步分析是公司內環境中有你易過敏的物質,比如說油漆、粉塵等,一方面與有的過敏體質有關,另一方面需分析判斷環境內的影響物對其他同事的影響。
意見建議:
建議你結合自身實際分析,最好進行一次就醫,通過過敏源測試以明確具體的過敏物,再進行針對性的預防避免。祝您健康!
單位沒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違法用工情況,辭職沒補償金
如果屬于職業病,去社保局辦理工傷認定,進行工傷鑒定,按鑒定等級工傷保險支付補助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耳炎危害:只要早期手術治療,不發生顱內并發癥,對大腦亦不會有危害。
膽脂瘤型和骨瘍型中耳炎之所以會發生并發癥,是因為中耳的頂壁稱為鼓室蓋,鼓室僅借此薄骨壁與顱中窩大腦顳葉分隔,乳突后壁又借乙狀竇骨板與小腦相近,
這兩種中耳炎具有侵蝕,破壞骨質的因素,一旦骨壁腐蝕,感染可經此進入顱內,引起腦膜外,腦膜,腦實質的炎癥,局限形成膿腫。常見的有大腦顳葉膿腫和小腦膿腫。這種并發癥是很嚴重的,
如不及時搶救治療,可因腦疝形成或膿腫破入腦室,引起腦室炎和暴發性彌漫性腦膜炎而死亡。
只要是去醫院,不論大病小病,就把發票收好,待年底前,累計到達2000以上的,就可以報銷。
舉例:
3月份---看牙,一共花了1500元
7月份---肚子疼,看病花了300元
11月份---腳崴了,花了500元
那么到12月底,就可以向公司報銷1500+300+500-2000=300元。至于不能報銷的2000元,是因為每月公司都替你交了保險了,所以不予報銷。
不知道說清楚了沒有。不過我自己也沒有報銷過,年輕人一年能去幾次醫院啊!?